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及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切实促进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实施进程,有力加强对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管理,严格规范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各个环节,使我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定此办法。

一、立项对象

立项对象包括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是指直接为教学工作服务的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人员以及实验实习基地等直接指导学生实践工作的人员;教学管理干部是指行政管理人员中直接从事教学管理的人员。其中,对工作在教学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的中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课题研究主持人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课题主要参与者一般限定在5人以内。

二、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必须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包括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在教书育人、从严治学、加强基础、注重实践、培养能力、因材施教、提高质量、全面发展方面的研究;在专业(学科)、课程、师资队伍、实践实习基地、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探索;在调整改造专业、编制教学文件、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育评估、治理教学环境、树立良好学风、实行科学管理等方面的实践。重点研究独立学院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影响独立学院教育发展、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对具有博达学院特色的项目将给予重点扶持。确立项目必须在弄清教学成果内涵的基础上进行,既要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又要考虑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改革实际以及成果使用推广价值。

三、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着眼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学要素的优化配置。着重已有成果的集成和应用,加强整合,注重实践,继承创新,可望在3年左右时间取得预期成果,并对今后改革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3.课题组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和基本研究条件,时间有可靠保证。

4.各系、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汲取教学成果评审中的经验教训,使每位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进一步明确教学成果的内涵,切实做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5.项目要科学、合理,不但要考虑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实践效果和应用推广前景。

6.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原则上,同一人主持研究的课题只能是1项,主持参与研究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

7.申报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与学院已立项课题重复,已确定为省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不再予以受理。

四、立项程序

1.立项呈报时间一般与省教育厅组织立项同步进行,以教务处下发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各系、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这项工作。

2.项目的主持人或参与人要认真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实践管理办公室。

3.学院将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对各系、各部门所申报的立项课题进行公开评选。

4.从被评选院级重点立项课题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省重点和省一般课题评选,并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由学院统一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参加评选。

五、研究经费

被评选为院级一般项目的课题给予经费1000元资助,院级重点项目的课题给予经费2000元资助,省级一般项目的课题给予经费3000元资助,省级重点项目的课题给予经费4000元资助。评为省级项目的课题,不重复资助院级重点项目经费。课题经费将按照阶段性检查结果分期给予资助,对于经阶段性检查确认没有进展的项目,停止其经费支持,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课题管理

1.学院对立项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分期拔发课题经费给予支持。

2.课题主持人负责把握立项课题的总体水平和研究、实践进度。在课题研究中期检查时,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汇报表》(见附件3),并对课题研究阶段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最后由学院专家委员会填写意见。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课题主持人需要变动,应向学院教务处报告,经审批后及时备案(省级的课题项目要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七、结项条件

凡在申请课题起止时间范围内的立项课题,并确认该课题已完成,均可申报结项,结项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1)《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验收书》(见附件4)。

2)课题研究报告。

3)课题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5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其中至少1篇是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

2.院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1)《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5)。

2)课题研究报告。

3)课题成果有关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3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

八、结项程序

1.课题完成后,可随时填报结项申报材料(省级项目1年内不准结项)。

2.教务处接到课题结项材料后,依据课题内容,组成专家组,将有关材料交由专家审阅。

3.结项鉴定会由教务处会同专家组拟定具体方式(省级重点立项课题结项时须进行答辩)。对同意结项的课题由专家组写出鉴定意见。

4.教学研究立项课题一般应在申请书上的课题起止时间内如期结项,如不能按期结项,将视具体情况可延期结项,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延期结项的必须填写课题延期结项申请书,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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