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全国创意法教育品牌学校的通知
佚名
2011-01-22 21:23:27
0次

 

关于创建全国创意法教育品牌学校的通知

全国各子课题组:

总课题组在2009年的中国教师报点名表扬部分实验学校,2010年通过CCTV华人频道点名推介了部分优秀的实验单位和个人。在国内外产生非常广泛的影响。

为了推进创意法教育在各实验学校的深度实施,总课题组已经在2011年度启动全国创意法教育品牌学校的创建活动,广大学校踊跃参与,2012年决定继续进行。

报名条件如下:

1、课题为群体申报或单位申报。

2、个人课题必须转为单位申报或者群体申报。

3、单位有一定的硬件条件。

4、单位有良好的师资队伍。

创建过程:

1、报名。

2、动员大会:组织观看总课题组主持人做客CCTV的录象。

3、组织编写学案。

4、组织赛课。此赛课要求使用创意法教育学案,要先提交学案到网站审核。

5、向家长发行创意法教育宣传专刊。此专刊内容同样要提交到总课题组网站审核。

6、检测教学的实际效果。提交实际效果报告等。

7、向社会进行展示活动。

8、接受各级媒体的访问。省市级媒体自行联系,国家级媒体由总课题组联系,自愿参与。

9、接受总课题组评估。获得证书和授牌。

报名过程:

1、填写报名表。

2、上传。

3、审核通过后盖章邮寄。

 

报名表下载 

                    全国创意法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相关内容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可能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仅提供给个人学习之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如果不愿意被学习,请发电子邮件635768749@qq.com,本站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另:本站所有资料,请勿抄袭或者模仿,否则在各级教育部门不仅不能立项,而且还会被通报批评。如果急需课题申报指导,请加微信:cy1y2y,注明: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