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0-04-29 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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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将于今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受理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勇于创新的专家学者,资助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接近完成的优秀研究成果。请继续做好后期资助项目的宣传工作。
  
  二、《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近日内将在《光明日报》和我办网站发布。请认真做好今年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三、今年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范围从去年的8个学科扩大到10个学科,即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哲学、宗教学、语言学、考古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
  
  四、请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和《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任何单位不得为申请人寻找推荐专家。
  
  五、项目申报程序是: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4纸,左侧装订),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1份申请书连同2套申报成果(附1份电子版,须隐去申请人姓名,译著须同时附上2套外语原件),5份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和5份代表性章节(1到2章),于5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直接报送我办;另1份申请书报送所属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和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全军社科规划办等在京委托管理单位。
  
  六、请将签署明确意见的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办。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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