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标兵和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通知
佚名
2012-06-28 1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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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标兵和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总结、交流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成绩和经验,鼓励长三角地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推动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事业发展,根据长三角地区教科院(所)联席会议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标兵和教育科研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育科研优秀团队评选范围:各市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
  2.教育科研标兵评选范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从事教育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
  3.教育科研优秀论文作者范围:上述两范围内所有人员。
  二、申报条件(见附件1)
  三、申报数量
  1.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20个。
  2.教育科研标兵: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30个。
  3.教育科研优秀论文: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各100篇。
  请各市分别按教育科研优秀团队3个、教育科研标兵4个、教育科研论文15篇的名额报送我办,三者不能兼报,由我办汇总后参与长三角地区统一评审。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育科研团队和教育科研标兵的单位、学校和个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一式五份(见附件2、3),并依据申报条件写出先进事迹自评报告。
  2.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要突出论点、论据、论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反映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经验、成果。行文规范,文责自负。
  3. 请各市将本市申报的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标兵、优秀论文数汇总后统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
  4.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日。
  请各市认真组织申报,《申报表》可在我办网站(www.jssghb.cn)下载。联系人:周英俊;电话:025-83758279;邮编:210013;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科研大楼1105室。

  
  1.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教育科研标兵申报条件
  2.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申报表
  3.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标兵申报表
  4.长三角地区教育科研优秀团队、标兵、优秀论文汇总表

  

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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