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关于举办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关于举办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佚名
2011-07-24 22:38:26
0次

关于举办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关于举办家庭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和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指导与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市教科院普教所家教研究与指导中心的有关活动,以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内涵,构建家校合作全面育人的工作机制,现将市教科院普教所家教研究与指导中心关于“举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见附件一)和“上海市2010年度家庭教育指导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二)进行发布,望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同时,请有关学校、幼儿园将“家教指导案例”和“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分别于4月25日和5月10日之前送交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钱红老师。

友情提示:《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在FTP—教师进修学院—就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部室资料中下载。

 

奉贤区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0年3月1日

 

                                     

附件一:

关于举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

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帮助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和社区更好地落实上海市教委、妇联、精神文明办等联合颁布“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的要求。交流根据内容大纲开展指导活动的经验,提高各学校指导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拟在2010年举办全市落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的指导活动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及社区机构自2007年以来,根据“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开展家教指导活动时所形成的指导活动方案,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申报主体:

参评的案例可以用单位申报的方式参加评选,也可以用个人名义参加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指导活动开展的主体:须由开展指导活动的直接当事单位或个人(校、园或班级班主任)撰写,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加以表述。

(二)指导活动案例的类型:活动案例可以是各单位、个人,采用专题讲座、讨论辨析和亲子活动等方式中的某一种或几种方式所开展的家教指导活动。

(三)指导活动案例的基本格式

1.指导活动题目:题目需生动活泼,紧扣主题,字数不宜过多,可以加副标题以点出指导活动的主题;

2.指导活动主要内容有:采用各类不同方式开展的指导活动中,均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指导对象;活动时间和地点;面临的家教问题和学生、家长及家教的状况分析;预期的活动目标;活动的前期准备;活动开展过程的概要介绍与精彩部分的介绍;活动的效果;活动后指导者的反思与总结。

3.指导活动书写格式:只要包含以上内容,各投稿人可根据指导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何撰写,不强求遵循统一格式。

4.署名:指导活动案例可以单位署名,也可以个人署名;个人署名时不得超过三人。均需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编及Email。

5.字数:每篇指导活动案例的字数一般掌握在3000字左右。

四、评选方法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首先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的活动案例,根据科学性实践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进行评定和做出推荐,再由评委会对初评结果做出最后评定,评出等第奖。

        对评审中所涌现出的优秀指导案例,中心将根据“指导内容大纲”分类整理和进行必要修改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上海市家教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方案汇编”,供广大教师参考使用。

        2010年底,中心将召开全市性的获奖作者表彰大会和新书的发行会议。

五、申报方法: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和社区可将填好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只需文字稿一式三份)送交本区县的教师进修学院家教工作教研员和学前家教专业理事处(每个单位的申报数量不限)。各区县汇总、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在2010年4月31日前统一送交至上海市教科院家教中心327室谢光庭老师处,电话64183135。

(二)每项参评案例收取评审费150元整。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2010年1月20日

附件二

关于上海市2010年度家庭教育指导研究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校(园):

上海市2010年度家庭教育指导研究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择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制定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研究2010年度课题指南”(见“上海市普教科研网www.pjky.com”)可为申报人提供参考。申报人可直接从“指南”中选择课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指南”中的课题进行修改;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自行拟定课题进行申报。

二、课题申报

1、申报人应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每人只可申报一项,过去已立项市级课题但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2、课题申报人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研究“十一五”规划课题2010年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从“上海市普教科研网”上直接下载)

3、课题申报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区县教师进修学院德育室推荐。

三、申报日期

1、课题申请书由各区县家庭教育教研员和学前家庭教育专业理事收齐后在2010年5月15日前送至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谢光庭老师处。(茶陵北路21号327室,电话:64183135)

2、申请书须一式两份,内容可以复印,但签名和公章不可复印。

3、每项课题交纳评审费150元。

四、立项发布

中心将于2010年9月发布评审结果并书面通知各立项学校。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2010年1月20日

 

相关内容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可能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仅提供给个人学习之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如果不愿意被学习,请发电子邮件635768749@qq.com,本站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另:本站所有资料,请勿抄袭或者模仿,否则在各级教育部门不仅不能立项,而且还会被通报批评。如果急需课题申报指导,请加微信:cy1y2y,注明: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