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08-08-03 21: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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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

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教育局、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为教育决策和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功能与作用,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省教育事业,经研究决定,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选题以《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中所提供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参考,重点研究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课题申报者也可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课题选题。此次课题分重点课题和立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将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

2、课题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负责人已承担有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任务,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并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各地(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上报,其中两份报省教科规划办,一份市(州)存档,原则上每县(市、区)限报10项。厅直属单位、各高校的课题申请书由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统一集中报省教科规划办。

    4、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紧密联系我省和当地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5、《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和课题申请书,请登陆湖北教科规划网(http://jkgh.e21.edu.cn.)下载。

联 系人:李文鹏  罗国华

联系电话:027—87642623   邮编:430079

 

附件:请点击下载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课题申报、评审书

   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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