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佚名
2014-05-26 12:34:48
0次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

“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需要,河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办法》的原则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课题申报。

二、 选题范围原则上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为依据,亦可由申报者根据十八大新精神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自行选题。

三、《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课题申报所需各种文件、材料,申报者可从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hbjks.com.cn)。

四、各单位要对申报课题严格把关,择优报送,保证申报课题质量。

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课题时,须按要求将纸质《申请•评审书》、设计论证活页和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一并报送到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申报课题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的文件题目样式为“石家庄•张三”、“承德•李四”。

五、自2014年4月28日开始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0日。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

邮 编:050061

电子邮箱:hbjkghb@163.com

联系电话:(0311)66005926 66005937

河北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8日

相关内容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可能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仅提供给个人学习之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如果不愿意被学习,请发电子邮件635768749@qq.com,本站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另:本站所有资料,请勿抄袭或者模仿,否则在各级教育部门不仅不能立项,而且还会被通报批评。如果急需课题申报指导,请加微信:cy1y2y,注明: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