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1年度社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1-08-09 22:35:24
0次

关于组织开展2010-2011年度社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科研处

常州市终身教育联席单位、常州社区大学各分校、常州社区大学各部门、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市民)学校:

为调动我市社区教育工作者从事社区教育研究的积极性,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和理论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社区教育工作者,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科研活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常州市终身教育联席单位、常州社区大学、常州社区大学各分校、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市民)学校等单位(部门)从事社区教育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有关课题,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

社区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自筹课题三类。课题在各单位(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后,由常州社区大学终身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评审产生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自筹课题。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由常州社区大学提供科研资助经费。

三、选题范围

选题可以参照下发的《2010-2011年度社区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重点就社区教育工作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课题指南》所列课题仅表示研究的范围,研究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确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四、申报程序

    1.2010年11月开展课题申报工作 。

    2.课题申请人需填写《课题申请表》(附件2)。

3.课题申请人需提交二份《课题申请表》打印稿及发送《课题申请表》电子版至邮箱376923977@qq.com。

4.常州社区大学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向课题申报人发放“课题立项通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

五、立项评审与管理

    1.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即2010年12月—2011年12月。

    2.课题研究过程中,可根据课题申报人的要求,安排有关专家进行指导。

    3.课题研究过程中,将对立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课题研究结题时,课题负责人需提交课题研究成果两份,常州社区大学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

    5.课题成果经评审鉴定通过后,将向课题负责人颁发"立项课题结题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常州社区大学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常州市电大4号楼304室)

 

联 系 人:乔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902021

 

邮箱:376923977@qq.com

 

附件1:2010-2011年度社区教育课题指南

 

附件2:常州社区大学社区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相关内容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可能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立场,仅提供给个人学习之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或不合理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如果不愿意被学习,请发电子邮件635768749@qq.com,本站第一时间进行删除。 另:本站所有资料,请勿抄袭或者模仿,否则在各级教育部门不仅不能立项,而且还会被通报批评。如果急需课题申报指导,请加微信:cy1y2y,注明: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