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研究》课题通过评审
admin
2009-03-27 1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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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研究》课题通过评审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协会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研究》课题评审会于2006年12月29日在杭州三台山庄召开,参加会议的有省建设厅、浙江大学旅游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系、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千岛湖风景旅游管理局的领导、专家及课题组全体成员。会议由省风景名胜区协会会长胡理琛主持,课题承担单位浙江省工商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唐代剑介绍了课题背景,课题主持人吴俊老师作了研究报告的详细介绍。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副处长谢永明作了总结性发言。
研究报告分为五个部分:
一、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现状。(一)背景分析;(二)经营管理经验;(三)经营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基础分析。(一)国外特许经营管理概况;(二)国内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概况;(三)理论基础与政策环境;(四)社会经济价值。    
三、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的概念、特征。
四、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一)基本原则;(二)关键问题;(三)法律属性;(四)体系结构;(五)准入与监管机制。
五、推进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的措施。(一)推进程序;(二)政策性工具;(三)出台暂行办法;(四)编制实施细则。
四个附件:
附件一、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问卷分析报告;附件二、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特许权管理法案(翻译稿);附件三、调研案例;附件四、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代拟稿)。
评审综合意见:该课题技术路线正确,研究基础扎实;课题研究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结论正确;研究报告注重立法先导、行政推进。总之,该课题研究有深度,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为我省下一步出台法规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在进一步完善过程中,相关内容和文字表述应力求全面、准确。并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补充、深化:1.在前言中补充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2.特许经营的项目、内容尚需深化,尤其涉及景区特许经营的有关问题需具体明确;3.对国内外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公园开展特许经营进行进一步的对比分析。
与会专家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应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升格为《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或在《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中明确有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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