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要求及安排
佚名
2015-10-01 0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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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大课题面向全省招标,采取盲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办法;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课题备案组织工作于9月份启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申请重大课题。如申请重点课题,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3.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教育信息化、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教育需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新型教育智库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高考制度改革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4.本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要按规定的题目申报;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使教育科研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5.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7份,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并将《申请书》、《专家盲审表》、《2015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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