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的通知

佚名 2009-11-25 21:31:04 0 次浏览
关于征集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的通知

科技部门户网站  www.most.gov.cn      2006年02月24日     来源:科技部

国科发高字〔2006〕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和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建设创新型国家,“十一五”期间,科技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启动了“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基地的建设工作是 “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要工作之一。为此,2006年科技部下发了《关于认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6]14号) ,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118家企业的技术中心给予了认定。为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解决强势企业发展中的问题。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由我部牵头对进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范围的企业征集其核心技术的需求。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所征集到的企业核心技术需求,有选择地在相关科技计划中给予重点支持。现通知如下:

    一、需求征集的目的:在国家引导下,以产学研结合和建立产业技术联盟等形式,使企业加速开发关键核心技术,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加快形成知名品牌,全面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需求征集的企业范围:科技部国科发高字[2006]14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005]64号公告中所明确的相关企业(不含64号公告中提及的所撤销的8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三、需求征集的内容:针对提高企业技术能力或针对提高企业生产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内容。

    四、需求征集的数量:每个企业限报一项。

    五、请各地方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征集企业核心技术需求的工作和进行相关的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及配套保障措施。

    六、请各地方于2006年3月24日前将所征集的需求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一式两份并签章)及电子版函报科技部。其中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材料、交通相关的材料报高新司,与农业、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公共安全、城镇发展相关的材料报农社司。

    七、相关格式参照编写提纲编制(见附件1),并提供需求信息表(见附件2)。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科技部高新司 周平 
       科技部农社司 许增泰
  联系电话:010-58881568 
       010-5888142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科学技术部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


热门资讯
《新工科背景下大学数学“专业驱...
  《新工科背景下大学数学“专业驱动、案例贯通”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研究》开题报告  1.研究背景 ...
国家级课题申报
《创意法教育》课题由我国创意法教育创立人郭成志先生主持,历经国家三个五年规划时期。曾获国家级十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