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一五”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一五”第二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科技发展的重大需求,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科学问题,汇集创新力量,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现公布“十一五”期间第二批12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凝练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关键科学问题,组织研究队伍,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十一五”期间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要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不受理针对某个项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内容或一个课题的申请。每个项目课题设置不超过5个,每个课题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承担单位数原则上不多于5个;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资助强度1000万元,研究期限为4年。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重大项目(包括课题)申请人除具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所规定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限项规定:重大项目与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大项目申请人(包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和承担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按照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管理的专项项目的总数不能超过3项,并且申请和承担重点和重大项目的项数合计限为1项;退出在研项目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一年之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
4.申请书采用2008年通用电子版,请在本通告发布之后自行登陆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申请书的正文应按照重大项目正文撰写提纲撰写。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项目相关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须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本次公布的12个重大项目的申请书由相关科学部负责受理,申请接收日期为2008年8月11-15日16时。
6.项目依托单位须提前通过互联网报送电子申请书。报送方式可选择:
(1)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由网络上传;
(2)通过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提交。上传或提交成功后,再登陆ISIS系统打印申请项目清单。
7.所有申请均须通过依托单位报送电子申请书和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且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要求有依托单位公函、申请项目清单和纸质申请书原件,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
8.纸质申请材料可在接收申请期限内直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综合处,亦可邮寄报送(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过期报送不予受理。邮寄申请材料时,请以特快专递方式直接寄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综合处,并在信封左下角标注“重大项目申请材料”。请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误受理与评审。
附件:
3.“典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环境过程与毒理效应”重大项目指南
4.“重油催化转化过程导向的功能分子筛材料创制”重大项目指南
7.“太平洋低纬度西边界环流系统与暖池低频变异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11.“氮化镓基毫米波器件和材料基础与关键问题研究”重大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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