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实施活动:关于全国第四届创意法教育研讨会——录像课评选的专项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关于全国第四届创意法教育研讨会——录象课评选的专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关于全国第四届创意法教育研讨会——录像课评选的专项通知
全国各子课题组:
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创意法教育研讨会——创意录像课堂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1、各子课题组物色成员,参加录像课评选。
2、所荐授课教师必须讲普通话,仪表端庄大方。
3、录像地点必须进行必要的布景。色彩明艳。挂出横幅:全国第四届创意法教育研讨会——创意法教育录像课参评作品。
4、必须使用创意法教育学案,录像前提交到总课题组审阅方可执行。
5、作课前,先提交作课教师报名表。
总课题组将对各子课题组选送的作品进行评奖。除发给录像课教师获奖证书外,还会选出优秀作品免费在光明日报社出版,并邀请部分特别优秀者参加表彰会。同时部分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教育课题网、新浪网等播出。并将活动成绩作为子课题结题和进行成果奖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页下载报名表:http://www.guochengzhi.com/zx/z/201201/6720.html
另外:未提交论文评选报名的单位也请按此页进行:
http://www.guochengzhi.com/zx/z/201202/6785.html
全国创意法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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