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高级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8]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08年在小学高级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与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小中高"的推荐数和有关评审政策,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推荐与考核工作。 今年,每所学校(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3名,个人提交送审材料时间为2008年7月5-10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08年7月15日前,根据《福建省"小中高"教师职务考核情况表》的要求,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听课及答辩,择优确定送市评审推荐的人选,非专任教师和专任教师的推荐数均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数(详见附件)。 我局将于2008年7月20日左右,组织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与论文答辩,并组成推荐考核组择优确定送省评审人选。具体要求另文下达。 二、说课与论文答辩 (一)说课考核 说课课题分为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和幼儿园组。说课的时间每人限在12分钟以内。说课超时将酌情扣分。 课题内容由专家组提供,现场抽签决定,并撰写说课稿。(限带参考资料: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相应学段的教科书。写作时间:150分钟)。 说课稿的字数限在20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以便复印)。 (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前,申报对象必须提交专家组送审代表作每篇一式三份。专家组现场指定其中一篇送审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问题除了论文和说课内容以外,还将涉及本学科业务和课程改革等内容。答辩问题3个。答辩时间在8-10分钟之间。 说课和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高级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8]25号)下载地址:http://www.fjedu.gov.cn/Html/2008/06/35370.html。 (二)送档时间 市直单位:2008年7月9-11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2008年7月18-20日 (三)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单位)在送档前,必须将Excel格式的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E-mail(22777351@163.com)报送我局职改办。 (四)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学校)报送档案时,必须同时交纳评审费。评审费由我局统一转交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评审费每人30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合计500元)。 附件:"小中高"教师职务推荐名额控制数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