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城市选址与规划思想研究

先秦城市选址与规划思想研究

来源:建筑师   作者:王军 朱瑾

当今世界范围内,城市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城市人工环境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使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残酷报复,城市成为环境污染、生态赤字、社会混乱的源流,并对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构成巨大威胁,人们不得不对城市的发展进行认真的思考,不过,“要想更深刻地理解城市的现状,我们必须掠过历史的天际去考察那些依稀可辨的踪迹,去了解城市更远古的结构和更原始的功能,这应成为我们城市研究的首要任务。但这还不够,我们还要循这些遗迹继续追寻,沿着城市经历的种种曲折和所留下的印痕,通考五千年文明的历史,直到今天正在展现的未来”。

  中国是世界上城市的发源地之一,具有悠久的城市历史和丰富的建设经验,早在先秦时期就形成了“择中”、“相土”、“形胜”等城市选址思想,反映了古人尊重、崇尚自然的观念和善于利用自然的优良传统,尤其是在处理城乡关系、确定城市规模和功能布局等方面的思想与经验更突出地体现了当时城市规划科学的成就。

一、先秦城市建设概况

  四千多年前的夏代,中国便有了具备一定格局的城的雏形——部落或部落联盟的城堡式聚落,如夏禹之父鲧为抵御洪水所筑之城[2]。从河南登封王城岗夏代城堡遗址和河南偃师二里头商代宫殿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可窥见当时的城市建设水平。建于约公元前16世纪的早商都城西亳,不仅颇具规模,而且城市总体布局和分区规划井然有序。建于约公元前13世纪的晚商国都殷,不建城垣,成为中国历史上首座大型开敞式城市。

  西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代,由于推行宗法分封政体,天子大事封侯建国,作邑作邦,广为营建都邑,掀起了周代第一次建城高潮。新都洛邑的营建就受到周武王、周公和召公的倍加重视,严格遵循事先拟定的程序进行城邑建设,突出了城市的整体性和科学性。西周还设置“匠人”、“量人”等专门职官分管城市建设工作,反映了城市建设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洛邑继承商代国都以宫为中心的规划结构进行布局,“方九里,旁三门”,重视礼制规划秩序,采用经纬涂制道路布局及井田方格网系统规划方法,使城结构严谨,布局井然有序,加之不断丰富王畿区域规划的内涵以及强化王城与王畿区域的有机结合,从而使洛邑成为集政治、经济、军事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城邦区域规划的产物,成为西周城市的代表,体现了我国奴隶社会城市规划科学的发展水平。西周形成的具有华夏文化传统特色的城市规划体系为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科学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土地制的确立和工商食官制的解体,奴隶制的社会经济基础已经动摇,中国社会跨入封建制的历程。各国积极推行改革,打破宗周旧制约束,积极发展封建经济,城市建设又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从而掀起了周代第二次城市建设高潮。这是一次封建社会的城市建设高潮,不同于西周开国之初的那一次。两次高潮代表着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城市建设活动,形成了两种性质有别,规划格调各异的城市,即从奴隶社会的“城”——都邑,演变为封建社会的“城市”,由政治城堡的“城”,转化为兼备政治和经济双重职能的“城市”,并由此产生了“筑城以君,造郭以守民”的城郭分工的新规划理念。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城市有齐临淄、晋侯马、郑韩新郑、燕下都、秦咸阳等,它们不仅是各国的政治、军事中心,而且其城市经济繁荣与否,直接关系国力的强弱、国家的兴衰。这一时期,为了充分发挥城市的经济职能,各国的城市和规划都进行了改革,管子、墨子、商鞅等,各自提出一系列革新主张,对春秋战国之际的城市产生了重大影响,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对发展我国自秦伊始的封建社会城市规划科学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先秦城市选址思想

  恰当的选址是城市得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要兼顾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要求,它们与城市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选址包括相对位置(大位置)和城址(小位置)两个方面,相对位置是城市在全国范围所处的地域,它是随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而发生变化的地理因素,决定了城市的个性和发展前途,但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结构并不一定有直接影响。城址是城市所在的地点,主要受周围自然地理因素的影响,作为城市建设的自然条件,它不仅影响城市发展,而且影响城市形态和空间结构。

  先秦统治者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选择城址时往往体现出以下思想。

  (一)择中

  “择中”即“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是先秦时期都城选址的一条重要思想。“择中”的观念发端于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史记·五帝本纪》记载:尧崩,舜“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史记集解》曰:“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帝王所都之地就是“中”,所建城邑就叫“中国”。商代的甲骨文中有“中商——大邑商居土中”之说,“土中”即大地的中心。到春秋战国时期,“择中”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管子·度地》曰:“天子中而处。”《吕氏春秋·审分览》曰:“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

  先秦的统治者和政治家之所以热衷于都城选址的“择中”思想,有其特定文化背景和地理背景。

  首先,“择中”思想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文化背景。古人崇天敬天,观察到北极星恒定不动,似乎是天象的中心,所以命名它为“天枢”、“中宫”、“紫宫”,是天帝太一所居。古代统治者要借助“天命神权”观念巩固自己的统治,便将人间与天界对应起来。《吕氏春秋·有始览》曰:“天有九野,地有九州。”因此,人间的帝王要证明他是真命天子,就要“取象于天”,把国都建在与天上“中宫”相对应的“天下之中”,以此证明自己的神性。由此,逐渐形成了强烈的方位尊卑观念,以居中为尊,左、右次之。《彖》释覆卦曰:“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荀子·大略》曰:“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礼也。”可见先秦时期居中为尊的观念已根深蒂固,成为礼制规定。

  其次,“择中”思想的形成还有自然地理方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都城的主要作用是统治和控制全国的疆土,只有达到这样的目的,王朝或政权才能长治久安。那么在古代交通路线和交通工具都不发达的情况下,国都位于疆域的中心,有利于形成“四方辐辏”的政治、军事中心,有利于人心归附,形成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从而发挥中央政权对周边地区的统治和控制作用。另外,“天下之中”的涵意不仅限于政治中心,有时还指经济中心,战国时期越国著名的政治家范蠡便把“择中”思想推广到商业城市的选址上。他辅佐越王勾践消灭吴国后,乃乘扁舟,泛于江湖,辗转到了陶(今山东省定陶县),“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那时,以陶为中心的济水和鸿沟流域,经济已相当发达,陶是当时诸侯国交通往来的枢纽,也是这个富庶地域的中心。范蠡看中了这个“天下之中”的经济重镇,经营商业获利甚丰。

  (二)相土

  古代中国以农立国,城市中又聚集了大量的人口,包括奢侈的统治阶级和数量庞大的军队,必定要消耗大量的粮食和物资。因此,城市人口所需宜尽量就地解决,土地是否肥饶、宽广便成为城市发展的物质基础。

  《诗经》中《公刘》、《》等篇章记述了周之先民选择居址的经过,其中的“于胥斯原”和“周原”等诗句,生动地描绘了他们在豳和周原找到肥沃土地的情景。周初曾“卜食洛邑”,东汉郑玄说:“所卜之处,皆可长久居民,使服田相食。”后来,古人逐渐形成了“度地”、“辨土”的传统。《管子·度地》曰:“故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乃以其天材,地之所生,利养其人,以育六畜。”周武王经营洛邑,不仅是从山川形势着眼,而且看中了三涂和岳鄙之间伊洛流域的广阔平原是宜于发展生产的地方。关中则更胜一筹,它不仅有被山带河、四塞之固的险要,更有崤函和陇蜀之间的“八百里秦川”,非常有利于农业的经营。关中周围的山中矿产资源也很丰富,金、银、铜、铁无所不有。春秋时,“晋人谋去故绛”,即准备舍弃故都绛而另谋新都。他们对郇瑕氏故地和新田之间作了考察和比较,认为前者虽“沃饶而近盐,国利君乐”,但“土薄水浅,其恶易构”,“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其恶”。于是,晋景公摒弃郇瑕氏故地而迁都新田。

  (三)形胜

  “形胜”,《辞源》解释为“地势优越便利,风景优美”。《荀子·疆国》云:“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

  早在石器时代,先民们就选择依山傍水的地方作为聚落基址。传说大禹治水时就提出“宅居九”的建议,即居住地应面临弯曲的河水,背靠雄伟的高山,而且要地势高敞。这样,既有用水之便,又无洪涝之忧,纳阳光而御风寒,是最适宜生存的地方。《诗经·公刘》所载“逝彼百泉,瞻彼溥原”,“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说的就是周人先民在负阴抱阳、依山傍水的豳地勘察地形和营建家园的情景。周武王营洛邑时曾说:“自洛延于伊,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是指河流转弯或交汇之处。洛邑周围有洛、伊二水环绕,北依邙山、南望伊阙,宜于人类的生存发展,所以夏代先民就居住在这一带。

 

  军事防御是古代城市的一项重要职能。孔子论为政之道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即城市有了优良的经济条件,就应训练英勇善战的军队保卫国家。春秋时,刘康公也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祭祀与军事,都是国家头等大事。依山川建立城市,不仅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是出于军事防御的需要。《周易》说:“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战国时著名的军事家吴起评论伊、洛一带的夏桀之居是“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他还说殷纣之国乃是“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桀、纣虽然暴虐,但其国都却是形势险要、易守难攻之地。

三、先秦城市规划思想

  (一)城乡统一

  先秦时期的城市建设者已充分认识到周围广阔土地对城市的依托作用,将城市周边的乡村地区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倍加重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具有了“区域”观念。从《考工记·匠人》营国制度提出的“体国经野”之制,可以看出当时是将城市与乡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对待的。所谓“体国”,是指合理确定城郭的等级与规模,布置城池、宫殿、宗庙和社稷;“经野”是指规划建设城郭周围的土地和奴役的居邑,处理好城乡关系。周代建城,实际上是建立一个以城为中心,连同周围乡野田地而共同构成的城邦国家。城市与乡村这对矛盾体在这里被处理成一个有机整体。

 

  先秦时期的分封制和畿服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体国经野”和城乡统一的思想。分封制是按受封者爵位尊卑来厘订其封疆和城池的规模。《礼记·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之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诗经·商颂》说:“邦畿千里。”这与《王制》的“天子之田方千里”相吻合。诸侯在封地上建城邑,其规模一方面受到等级限制,另一方面也必然要与封地大小相适应,于是反映出城乡结合的特点。畿服制是指以国都为中心,将全国疆土向四周划分若干部分,每个部分都承担各自服事天子的义务。“畿”是指国都周围的广大地区,“服”就是“服事天子也”。《尚书·禹贡》提出五服制,《周礼·夏官》提出九服制。夏代的畿服制,如《尚书·皋陶谟》云:“弼成五服,至于五千。”意思是在夏的五千里疆域内,划分为五服。《尚书·禹贡》对“五服”的划法和各“服”的任务作了更加具体的说明。“五服”,分别是甸、侯、绥、要、荒。甸服为治田赋;侯服为王室环卫;绥服又称宾服,本为前代王室封国,现为王室屏藩;要服为受约束之蛮夷;荒服为边陲之戎狄。要、荒两服都必须向王室纳贡。对于畿服制来说,如果将国都周围各服理解为广义的“乡”,那么也可以说这是城乡统一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区域规划观念的雏形。

 (二)规模适度

  先秦时期的城市规划已开始根据城市腹地的支撑能力来确定城市规模,即考虑了环境容量问题。《礼记·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春秋战国时期,《管子》继承和发展了“地邑民居必参相得”的城邑规划传统,提出:“夫国城大而田野浅狭者,其野不足以养其民。城域大,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这是说城市规模必须与周围田地大小以及城市居民数量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养”、“守”结合,才可保证居民的生活给养,有利于巩固城防。《管子》还进一步对其主张做了量化的描述:“凡田野,万家之众,可食之地方五十里,可以为足矣。万家以下,则就山泽可以。万家以上,则去山泽可矣。”另外,《管子》还提出根据土地等级控制都邑分布密度,《管子·乘马》曰:“上地方八十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中地方百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下地方百二十里,万室之国一,千室之都四。以上地方八十里,与下地方百二十里,通于中地方百里。”这段话的意思是,在土地肥沃的地区,粮食产量高,可以供养较多的城市人口,允许有较大的城市密度。反之,城市密度应适当缩小。

  《尉缭子》在讨论城市规模时提出“三相称”理论,即“量地肥饶而立邑建城,以城称地,以地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这就是说,城市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和城郊田地的粮食产量相适应,三者必须保持恰当的比例关系,达到“三相称”的要求。

  墨子对城市规模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参考标准,“率万家而城方三里”,即方三里之城可以容纳一万户人口。

  当时人们还懂得根据交通条件确定城市腹地的范围。古代由于运输条件的限制,粮食、物资不宜长途贩运,如“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管子》亦云:“粟行于三百里,则国毋一年之积;粟行于四百里,则国毋二年之积;粟行于五百里,则众有饥色。”

  将以上主张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要根据城市与腹地的关系以及人口、用地条件,科学地确定城市开发强度,使人与环境能和谐发展。

  (三)合理布局

  商鞅曾任秦国宰相,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了有关土地使用规划和城乡布局结构的主张。“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这是以方百里的地域为例,在综合了水源、林木、粮产、交通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土地使用、城乡布局和人口密度,其主张是很有价值的。

  墨子从城市防御角度,提出过城市的“五不守”理论。他说:“凡不守者有五。城大人少,一不守也。城小人众,二不守也。人众食寡,三不守也。市去城远,四不守也。畜积在外,富人在虚,五不守也。”这段论述一方面说明城市规模要与城市人口保持相称的比例关系,并要储备足够的粮食;另一方面讨论了市里、仓廪的布局问题,强调市不可远离城,积蓄的财富和富室也都要集中在城内,以提高城市的经济实力。

  《管子》从有利于城市经济功能发挥和便于城市管理的角度,对城市及其周围土地的功能布局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管子》这种按职业作为依据的城市布局思想,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对其后的城市规划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余论

  除了以上所述,先秦城市建设的思想和经验还体现在因地制宜、融合自然、防灾减灾等许多方面,而这些恰恰是现代城市建设所迷失和欠缺的。工业革命以来,由于人们对人地关系的错误理解、对自然资源的片面认识以及对经济增长的盲目追求,城市的发展曾一度陷入恶性循环中,城市愈加膨胀,环境就愈加恶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岌岌可危。

  今天,我们将“建立区域观念,城乡结合发展”作为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原则,就是在朝着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方向努力。如果将整个地球视为一个大的人居环境系统,那么住宅、村庄、城镇、都市和城市群,都是这个系统不同层次的组成部分,正如希腊学者道萨迪斯(C.A.Doxiadis)所说:“它(人居环境)由各种形式的聚落所构成。从简单的遮蔽物,到巨大的城市;从村庄或城镇的建成区,到人们采伐木材的森林;从聚落本身,到跨越陆地和水域的相互联系。”这段话形象地描述了“区域”的概念,区域是城市赖以存在的空间载体,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脱离了区域的城市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城市中虽然聚集了大量的人力、资金、技术和信息,但是缺乏生产所需要的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而当城市从周边区域获得了维持自身生存发展所必需的物资,又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后,却无法将由此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和有害物在城市内加以解决,还必须将其转移回周边的区域中。从这个角度来看,与自然相互融合的广大乡村地区就是区域的主要组成。所以,城市建设应当走城乡结合的发展道路,抛弃城乡对立的旧观念,以广大乡村地区为依托,通过经济的分工协作、社会的结构组织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这一层次人居环境的持续发展。

  今后的城市建设还要“掌握环境容量,确定适度规模”。城市发展严格受到自然界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的制约,如果城市发展的规模突破了一定限度,便会出现恶性循环,破坏城市与自然的平衡。因此,在制定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之前,应当对城市区域系统的承载力,包括用地容量、供给容量、工业容量以及水、大气、土壤等的环境容量进行系统分析和发展建设可能性分析,根据区域的容量确定城市的合理规模,使城市与其补给区的长期供给能力和长期承受能力相平衡,使城市的发展建设与自然环境保持协调,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相适应。

  此外,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应以对土地的系统分析为依据,通过对不同区位土地开发度(开发成熟程度)、土地适宜度(最佳利用方向)、土地承载力(对人类活动强度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值)的分析,进行土地分区(如分为优先发展区、引导发展区、从缓发展区、限制发展区、更新改造区和自然保护区等),从而理顺土地开发秩序,预测城市的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确定土地利用的功能、布局,将城乡土地与自然资源统筹安排,限制城市无限制的扩张,保护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把城市建设组织、融合到大自然的天然网络中去,达到城乡融合、回归自然的目的。

  综上所述,先秦时期“城乡统一、规模适度、合理布局”的城市建设思想与我们今天倡导的城市理论如出一辙、相辅相成,这说明中国传统的自然观值得我们重视,古代城市的宝贵经验有待我们挖掘。虽然古代的科学技术远不及现代这样发达,但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逐渐疏远,相反,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在不断扩展和深化。只有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以之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为,人类社会才能最终走向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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