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课堂教学生活化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课堂教学生活化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文章来源: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各市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学院、教研室、辽油教研部、科研课题承担学校:

辽宁省“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课堂教学生活化研究” (辽宁省“十一五”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第71036项,辽教函〔20068号文件)课题,经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和本项课题总课题组研究决定,拟于2010112日前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材料

以学校为单位呈送分项课题验收材料;

分项课题主持人需填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一式二份不须装订)及整理结题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须用A4纸打印,在总目录下按顺序左侧装订成一份一册,然后装袋,并整理出一份目录贴于材料袋上,上交给总课题组,学校自留备份。

材料装订顺序可参照如下:

1)材料目录(含材料排序页码);

 

2)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不再邮寄,由李世安协助装订,最后返给各实验单位);

3)课题议定书;

4)课题中期工作报告(可或缺);

5)课题结题研究报告(主件。字数5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研究的结果、结论及其取得的社会效益等);

6)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课题研究最终成果,是课题研究最终的总结性的文字形式体现的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文章、专著、案例、课件等。申请结题验收所提供的最终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立项申请书所填内容一致。此项课题最终成果可以是研究报告+案例、光盘、论文、课件等);(此项内容填在成果鉴定书之成果简介中);

7)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系列成果(可或缺);

8)附件:与课题有关的研究论文、调查问卷、调查报告、案例等(没有可或缺);

9)证书、文章、课件或软件等不便装订的研究成果可单独附后。

原定由总课题负责人邮寄给各市及实验学校的材料(立项审批表和立项通知书的复印件、)为节省时间及开支不再寄送,而由总课题负责人完成材料的最后整理工作,等验收结束后一并返给各实验单位。

 

所有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包括学校公章和市级教研部门公章),由市级教研员汇总后统一送到总课题组(省小教部)。参与研究的人员如有变动,须加盖实验学校公章以证明。

二、结题验收形式

总课题组采取专家审定会议的形式验收结题,验收合格颁发课题结题证书。

三、结题鉴定的时间安排

总课题组要求各市及各实验单位务必在201017日前将材料送到省小教部。

四、相关事宜

按照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课题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所实验学校需交结题验收费300元,由省基教中心开具发票,上交材料时一并交齐。

实验学校可同时参加课题终期研究成果优秀课、优秀论文评选,每课80元,每篇论文50元。

联系人:李世安   电话:024-86896957 13840180257 电子邮箱:lshian0423@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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