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高校艺术类课题申报

2011年度高校艺术类课题申报

申报步骤请参考:

 http://www.guochengzhi.com/sb/gx/200802/175.html

中国教育学会创意法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以下材料与本课题申报无直接联系:

重要回顾:

2010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来源:文化部网站

    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工作会议暨2010年度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培训会议于2010114-15日在桂林市召开。文化部科技司司长、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于平,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余益中,桂林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长陈丽华等出席会议。余益中厅长、陈丽华副市长分别介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桂林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文化建设与发展情况;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庆善、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李松及广西、重庆、河南、上海、新疆、天津、福建等省、区、市艺术研究院所负责人分别就本单位建设发展情况作了大会发言;来自各省(区、市)文化厅、艺术研究院所的60位代表听取了大会发言并围绕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发展定位与途径、艺术科研建设与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于平司长作了大会总结讲话,强调围绕文化行政部门中心工作,做大做宽艺术学研究项目,抓准夯实文化科技提升计划,发挥科研课题立项在艺术研究机构职能拓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文化部科技司副司长王丰、副巡视员陈迎宪、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庆善分别主持了会议。

 

    一、大会发言:彰显艺术研究院所开拓进取之路,各具特色,成效显著

 

    二、分组讨论:理清艺术研究院所建设思路,凝聚共识,明确方向

 

    分别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代表组成的第12组与由各省(区、市)艺术研究院所代表组成的第34组通过积极热烈的讨论,进一步理清了思路,形成愈益明确的共识,代表们普遍认为:

 

    ——会议及时,主题明确,内容充实,体现了创新务实、服务大局的精神。作为2010年全国文化厅局长会后第一次会议,在一个关键的时刻召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从战略高度探讨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及艺术科研管理工作,找到了差距,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增加了在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发展与艺术科研管理上的紧迫感。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落实文化部科技司有关艺术科研建设的要求,支持艺术研究院所建设与发展。重庆、吉林、贵州等省(区、市)文化厅局组建了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职能划归本省(区、市)艺术研究院所承担;上海市在每次会议结束后都召集本市有关单位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吉林省重视科研人才培养,通过培训充实艺术研究院;山西省文化厅与本省科委合作立项三个数据库项目,并由本省艺术研究院所承担;云南省文化厅计划将本省艺术研究所升格为院等等;但部分省(区、市)对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及艺术科研规划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职能机构、人员及相关经费配备不落实或不足。

 

    ——各省(区、市)艺术研究院所坚持自身特色与个性,充分发挥艺术资源优势,积极开拓创新,开门办院办所,围绕并服务于文化行政部门中心工作,扩大研究领域与业务职能范围,开展文化产业、表演团体改革、发展大文化培育大市场等方面的深入调查研究,提供表演艺术作品,努力发挥文化建设的参谋与智库作用。湖北省艺术研究所抓创作成绩突出,创作作品占全省创作作品总数三分之一;贵州、湖南等省艺术研究所提出扩大职能,将研究与创作实践有机结合,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剧目及作品的创作、制作;西藏民族艺术研究所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但部分艺术研究院所的科研工作与本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仍存在一定距离。

 

    ——从艺术研究院所建设与艺术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建言献策,建议:今后应明确分管厅领导参加每年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工作会议及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工作会议,并可采用现场工作会的形式,以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对艺术科研规划管理工作及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指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中国艺术研究院与各地艺术研究院所联系,发挥该院在科研骨干培训、项目策划设计等方面的基地作用与龙头作用;文化部科技司、中国艺术研究院向各省(区、市)艺术研究院所推荐优秀毕业生,充实科研队伍;推动建立省级艺术学项目单列等等。

 

    三、总结讲话:把握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发展趋势,拓展职能,提升效能

 

    于平司长在题为《拓展职能,提升效能,开创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新局面》的总结讲话中通过一系列调研分析,将艺术研究院所现状归纳为三种情况:一、办公条件尚可但研究经费严重不足;二、研究刊物水准较高但研究队伍青黄不接;三、基础性研究成果尚可但对策性研究明显缺席。并将艺术研究院所一个时期以来所进行的探索与开拓概括为“开门办院,研究转型,科技自觉,形成特色”等特点,提出开创艺术研究院所工作新局面所必需的三方面“合力”:第一是我们的艺术研究院所自身一定要有求生存、谋发展的动力。第二,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帮助整合资源、引导服务方面发挥作用。第三,我们文化科技司也要从当前国家文化发展的大局着眼,发挥好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课题设计、支持、提升作用,引导艺术研究院所再启新程,重焕生机。并着重阐述了开创艺术研究院所建设新局面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

 

    ——当前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关键在于职能定位

 

    我们艺术研究院所当下的生存与发展的确有个重新审视与思考职能定位的问题。早在2002年,文化部就颁发了《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这样一个文件。其中对艺术研究院所的职能表述为:“围绕文化行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科学学科体系,开展艺术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参与文化艺术实践,研究文化艺术生产与管理规律、建设发展战略;收集、整理、保护、研究以及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建立并完善文化艺术档案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系统;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播,研究、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艺术成果”。文件还特别强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政策规章及制度上明确并落实上述内容,指导、推动艺术研究院所努力适应上述任务与职能的要求”。当然,这一方面要看文化行政部门是否对所属艺术研究院所提出了这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看我们的艺术研究院所是否能提供有价值的研究。至于职能表述的其他方面,在不同地区不同艺术研究院所中有多少不等、程度不同的存在,目前文化系统艺术研究院所较为普遍的职能是“收集、整理、保护、研究以及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

 

    ——艺术研究院所“后集成”时期的职能拓展

 

    无论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赋予”还是自身的“拓展”,文化系统艺术研究院所可以胜任并且应当胜任的职能有以下方面:

 

    其一,艺术研究院所应完成文化行政部门交办的文化规划、文化政策制定、文化热点现象分析等带有研究性的文化行政工作,这应是艺术研究院所一项基本的职能,似可称为“文化行政工作的预研究”职能。事实上,有不少省、市的艺术研究院所承担了本省、市《“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在即将开展的“十二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的制定中也应发挥作用。

 

    其二,艺术研究院所应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摸底、申报、抢救、传承和保护性开发的职能。我们注意到,不少省、市将“非遗”保护中心的职能交于艺术研究院所(如新疆、重庆等),“非遗”保护中心和艺术研究院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既避免了设置新机构又延续了艺术研究院所既往“长项、硬性”的课题,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其三,艺术研究院所应负责艺术档案收集、建档、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艺术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许多省市在这方面的工作却是做得远远不够,机构的职能化、人员的专业化、档案的系统化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在这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研究所和艺术档案馆合二为一的做法体现出档案建设和艺术科研的双重效益,也体现出两项工作的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其四,艺术研究院所可以合并一定时期专为进行艺术创作而设置的剧目工作室、创作室等机构(有的艺术研究院所本身就是自上述机构转型而来),使艺术实践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共同提高。在当下的拓展中也应充分重视现状的研究,也应更多地关注艺术创作的未来指向。湖南、湖北、福建、河南等省的艺术研究院所都在本省优秀剧目的创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五,条件具备的艺术研究院所,还可以与普通大学就艺术学研究生教育进行联合办学。这样做一可以将研究成果进行文化传习,二可以为社会也为自身培养专门人才。这样做还可以通过“教学相长”促进研究深化。事实上,有不少教学单位已经用我们研究院所的退休研究人员在“发挥余热”。省级艺术研究院所也希望中国艺术研究院发挥“龙头老大”的作用,对各地学有所长并研有所优的同志聘为硕士及博士生导师。

 

    其六,艺术研究院所还可以承担一些艺术学研究课题申报的组织工作,这不仅有助于增强研究院所的管理意识,而且有助于促进研究课题贴近当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前沿意识。目前,有半数以上的省市未能成立艺术科学研究规划管理机构,其实让艺术研究院所师其职担其责就能轻而易举地解决这一问题。

 

    ——艺术学课题立项要引导并支撑职能拓展

 

    为使艺术科研有效地服务和促进文化建设,艺术学课题立项工作至少应当在两个方面创新思路:一是就研究理念而言,要在基础性研究中加强对策性研究,要在反思性研究中加强前瞻性研究,要在学理性研究中加强技艺性研究,要在业态性研究中加强区域性研究;二是就研究对象而言,要把既往专注于以艺术之史、论、法的研究拓展到艺术技艺传承、艺术产业链接、艺术市场营销以及艺术生产新要素、艺术服务新手段和艺术传播新媒介的研究。就后者而言,是说我们要在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文化科技、公共文化服务和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新语境”中来拓展“艺术学”的项目研究。文化部文化科技司的主要工作是通过科学研究来发挥支撑和提升文化建设的作用,而这个研究分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个方面。作为我们当前工作的抓手,前者是“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后者是“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我们前述关于艺术学项目立项创新思路的第二个方面(即就“艺术对象”而言),大多涉及艺术的管理科学和艺术的自然科学。而研究自然科学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多直呼为“文化科技”),其实也是我们艺术研究院所职能拓展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促使我们一要把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做大拓宽,二要把文化科技提升计划抓准夯实,三要让科研课题立项在艺术研究院所职能拓展中发挥积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们要通过课题来凝聚和锻炼队伍,也要依靠队伍来刷新和创优课题。我们的艺术研究院所要通过自己的职能拓展来证明,即便不再有“长项、硬性”的课题,我们也会显示出“长项、硬性”的能力。我们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开一些工作会。比如大家当前共同关心的艺术资源、艺术研究数据库的建设;比如涉及不同行政区划的跨领域、跨系统的合作研究;比如对一些相对弱势地区课题立项工作的会诊、提升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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