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意法教育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认识

对创意法教育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认识

 

一,创意法教育理论体现因材施教的本质内涵。

创意法教育是一种教师运用“创意法”思维,对学生的“创意法”思维进行“展示、激活和修复”,从而使学生得到和谐发展的创意教育体系。

创意法教育的独特理念是:最差即最优。

具体诠释:“最差”的学生换一个角度来看,必定是“最优”的学生;“最优”的学生,换一个角度来看,也必定是“最差”的学生。实际上,学生之间存在的只是“差异”,无“优差”之分,平等才有发展。

“最差即最优”有两种理解:

第一,逻辑思维最差的学生,往往形象思维最优。人的大脑分为左脑和右脑。左脑主逻辑思维,右脑主形象思维。当前教育是以标准答案来评价学生“优差”的。让学生获取标准答案的过程充其量是一种逻辑思维训练,是一种左脑思维训练。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左脑思维越是发达,右脑思维则越是受到抑制。反之也成立。

第二,学生之间存在的是“差异”。无“优差”之分。“最差”就是“最优”。在国际教育的理念里学生之间存在的只是“差别”,而不存在“优差”。在一般化的教学活动中,最容易把学生之间的“差异”当成“差”,忽视了“学生是独立的人”。这样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最大浪费。

 

二,创意法教育理论体现平等教育的本质内涵。

这个理念是实现平等教育的有力武器。

在具体的教学中,创意法教育有自己的操作模式:

1、将“最差”生的创意思维“展示”。

“最差”生的创意思维是保存“完好”的,所以必须“展示”。通过这种“展示”,让他们认识到自我的价值。

2、将“最优”生的创意思维“激活”。

“最优”生的创意思维往往被标准答案所“扼杀”,所以需要“激活”。通过这种“激活”,让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最优”。

3、将“中等”生的创意思维“修复”。

“中等生”的创意思维处于“完好”和“被扼杀”之间,所以需要“修复”,这样,他们的潜力就发挥出来了。

    

三,创意法教育实践符合当前国家提出的均衡化教育大目标。

当今教育的大目标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这个大目标实际上是我国教育均衡化战略的具体体现。这是我国当前教育的重点,更是我国当今教育的难点。

近年来,我国正在逐年加大教育投入。但是教育经费投入仍旧严重不足,影响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教育投入不足是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而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为我国实现教育均衡化努力。而不是等待教育投入的到位。

在现代社会,一个学校的教育特色,是学校立足的根本。每一个学校的条件不同,这种不同,一时很难得到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打造学校的特色,是唯一的出路。具有创意法教育特色的学校,就是因地制宜,运用“最差即最优”的独特理念,对学生一律实施平等教育,真正做到因材施教。真正能开发每个学生的创意潜能,真正使每个学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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