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总结

《宁夏回族女教师现状研究报告》成果公报

         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方民族大学武宇林教授主持完成了国家一般课题《宁夏回族女教师现状研究报告》(课题批准号为FHB080486)。课题组成员有:吕颖、解光穆、马建民、金华、丁雪鹏。

一、研究内容与方法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教育的发展与提高从根本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发展与提高。回族教师是宁夏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提高回族教育的关键因素。在新的历史阶段,要继续推动宁夏回族教育的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也从根本上取决于高水平的回族教师队伍建设。回族女教师则是回族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回族教育特别是在推动回族女童教育发展、提高回族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以及自强自尊自爱等方面已经并继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因此,通过以问卷调查与分层次、分类别与教师座谈、访谈相结合形式对遍布于宁夏城乡各地、分布于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众多回族女教师这一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群体,作为对象进行较为深入具体的研究,以着重了解回族女教师队伍(含部分非在编回族女教师)的工作事业、家庭生活、婚姻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情况以及他们发展提高中所存在、所关心、所期望解决的一些问题,通过描述统计、个案研究和“口述史”形式予以挖掘,实现对现阶段宁夏回族女教师队伍的较为精确描述和如实科学评价。

同时,课题研究的意义还在于:一是以宁夏回族女教师一是可清晰而具体地反映出宁夏回族女教师的成长发展史,从中看当代社会、教育的进步与发展;二是可具体分析、全面探求回族女教师现实生活、家庭、婚姻、事业等多方面情况,从中提取女性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一些共性的东西;三是通过加强对女性、少数民族女性在学习、成长等多方面的具体研究,可为我国妇女发展提供一定的政策咨询服务。

课题首先对回族女教师进行了整体性研究。在这部分内容中,着重从对回族女教师婚姻家庭状况和对回族女教师生活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

在对回族女教师发展现状加以全面具体研究的基础上,课题对她们的婚姻家庭情况也予以了特别关注与研究。着重从婚姻基本情况,包括是否婚配、结婚年龄、家庭美满程度等;二是配偶基本情况,包括配偶的职业、学历及对自己事业的支持程度、日常承担家务情况等;三是子女情况,包括子女数、生育年龄、子女就学情况及自己对子女的成长期望等。同时,课题调查数据与结果分析的总体情况也显示出,受教育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回族女性的婚姻与家庭状况,而婚姻与家庭状况则又直接影响到回族女教师的事业发展与幸福安康,教育成为回族女性走向生活独立、婚姻自由的坚实发展基石。

在对回族女教师婚姻家庭满意度的统计与分析后发现,回族已婚女教师对婚姻家庭满意度的整体情况较高:达到了59.8%,这与6.1%的婚姻家庭满意度低的百分比形成了一鲜明对比。其深层根源, “教育”这一“发展性因素”起到了根本性、关键性的作用。

在对回族女教师配偶的统计与分析后,发现在职业上,回族女教师的配偶以教师、医生和公务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公职人员为主;在民族上,则以回族为主;在学历上,以本科、专科毕业生为主;在对女教师事业发展的支持上,配偶的支持力度较高;在配偶所承担的家务上,承担50%以下家务者高达44%。在对229名已婚回族女教师生育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后,发现回族女性受教育程度也影响到她们的生育观与生育行为上。其中,在生育胎次上,回族女教师的生育以两胎为多,占56.8%,而一胎生育率只占43.2%。这既与生育政策有关——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允许少数民族家庭(一方为少数民族或双方都为少数民族)生育两胎,也与传统的生育文化观有关——“多子多福”与“家大业大”。 探究造成回族女教师生育观念与婚育行为发生重大变化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生育国策的持久实施所必然带来的对回族女教师生育观念与生育行为的重大变化,另一方面则是她们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为广阔的知识视野所带来的对现代婚姻观、家庭观、子女观的逐步认同与践行。

在对回族女教师家庭婚姻情况的进行归因分析后,59.8%的评价是“美满”,仅有6.1%的认为“不满”,这说明回族女教师群体整体的婚姻家庭满意度高。学有所成、业有所长和收入稳定、社会地位较高的回族女教师的婚姻家庭稳定和谐,成为她们提高自我、教书育人、奉献社会的良好基础与条件。同时,较为自由的择偶行为、较高的婚姻家庭满意度与自我价值的较好实现以及稳定的收入,也使回族女教师的整体幸福指数较高。

总之,在婚姻家庭方面,从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回族女教师婚姻家庭方面的实际调查与实证分析来看,宁夏回族女教师以自主婚姻为主、初婚年龄适中、婚姻家庭满意度高、配偶文化程度普遍较高且对妻子工作支持力度大、生育理性化,说明在现代化浪潮中和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回族女教师的生存发展状况迅速改善,而这些又与“教育”密不可分。

与此同时,课题还着重对回族女教师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在这部分内容中,课题组也对她们的家庭生活状况、生活方式、经济收入等情况予以特别关注。调查问卷所涉及到回族女教师生活状况、收入情况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工资收入状况,二是住房情况,三是现代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四是个人或家庭拥有、使用家用小汽车的情况。通过对所调查数据的总体情况加以具体分析,基本结论为:现阶段,宁夏回族女教师有着较高的稳定收入,家庭住房情况也良好,在现代电子产品、家用小汽车购置各方面也呈现出与时代发展相同步的特征。这说明,受教育程度、稳定收入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回族女教师的生活状况与生活方式,而回族女教师的生活状况、生活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回族女教师对事业的追求与家庭的幸福安康。

从对已婚229名已婚回族女教师收入情况的调查数据可看出,作为家庭“半边天”的回族女教师都有着稳定的工资收入,已全部实现了经济独立。其中,每月4000元以上者占3.9%,低于4000元而高于1600元者则占绝大多数,为89.1%,每月低于1600元人数只占7%。同时,回族女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与宁夏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相比也是基本相同的。另外,宁夏回族女教师工资收入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宁夏区域居民收入与东部发达省(市)相比偏低的现实存在。

课题组对在对253名回族女教师住房情况统计中中,88.5%的回族女教师有私人住房(宅),而临时住集体宿舍的女教师只占9.1%(这些女教师一般为未成家者),其他情况的也只占了2.4%。同时,调查还发现,有相当数量回族女教师的住房(宅)都是在县镇或中小城市中,且住房多为楼房。这组调查数据说明,回族女教师居住条件理想,居住方式现代,其生活质量较高。

从调查数据来看,现代电子产品的大量拥有与广泛使用在回族女教师中已成普遍形象,她们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与时代完全同步,现代家用电器、现代通信器材、电子娱乐产品已被她们所广泛使用,即使是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等现代高科技产品也大多成为她们的家用之物。

回族女教师拥有家用汽车者为15.4%,她们的配偶会开车的为20.6%,自己会开车的也达到了5.5%。与2009年宁夏全区城镇居民拥有家用汽车平均数相比,回族女教师家用汽车要明显高于平均数。

由此可以看出,在以收入为基础的生活状况方面,从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回族女教师家庭生活状况加以调查与分析看,宁夏回族女教师生存与发展状况良好,这主要体现于收入、住房、现代电子产品使用、家用小汽车拥有等各个方面。回族女教师较好的生活条件和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方式,是与民族教育发展提高历史密切相连的,真切反映出发展民族教育在改善与提高回族女性生活质量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同时,回族女教师的发展成长对推动民族教育又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接着,课题又对回族女教师的个案进行了重点研究。通过对一组回族女教师的个案研究,发现民族政策与民族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是回族女教师得以成长与发展的时代契机。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政策指引下,回族妇女受教育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无数回族女童、女性沐浴着时代光芒,在美丽校园读书成长并成为学有所成、学有所长,成为有用人才、优秀人才。近年来在宁夏教师队伍中,女性教师数量越来越多,回族女教师数量也持续增加。回族女教师们的求学、就业与发展,真切反映时代变迁对她们的较大影响,其中兰海英、岳琴、周桂玲三位女教师的成长经历就更具典型性、代表性。

通过兰海英、岳琴、周桂玲三位回族优秀女教师在求学、教书道路上所取得的成就,我们可知不因生活贫困艰难与工作繁重所束缚,而勤于读书、乐于学习和持续不懈坚持、持续不断超越自我是这些回族女教师得以学业有成、学有所长的前提条件。

教师职业是一需要持续不断来提高自身道德品质、知识素养、能力水平的职业,这主要是由于要完成好教书育人重任就必然要求教师相对于学生而言应是知识的“先知者”与能力的“体现者”。兰海英、岳琴、周桂玲三位回族女教师虽生活地域不同、任教学校不同、执教学科不同,但她们在求学时沐浴到的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在学习中刻苦努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努力却是相同的。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在学习实践中勤于反思提高,则是回族优秀女教师得以成长发展的必然要求。

课题选择以宁夏大学张爱琴博士为宁夏回族女教师发展成长的个案研究对象,通过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家境——张爱琴得以完成学业的物质基础;传统但不保守的父母——张爱琴得以顺利升学就读的家庭因素;渴求知识与崇尚科学——张爱琴得以取得高学历的内在动力;关心学生与热爱教育——张爱琴从事教育工作的自觉主动追求的读书与成长的发展经历中,我们可看出在我国义务教育还未普及的历史阶段和在人民群众还未完全脱贫致富的社会条件下,回族女教师的成长发展离不开家庭的支持、社会的关爱、政府的主导与个体的努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回族女教师的成长发展也受到回族传统文化特别是伊斯兰宗教文化的巨大深刻影响。因此,在传统文化的更新和社会的前行中,回族女性、回族女教师也与其他民族女性、女教师一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并发展成为新时代各个领域的重要建设者。

 

 

二、结论与对策

从对宁夏回族女教师的问卷调查、个体访谈座谈以及自己的叙述等方面来看,我们可对回族女教师的现状得出如下一些基本结论:

在婚姻家庭方面,从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回族女教师婚姻家庭方面的实际调查与实证分析来看,宁夏回族女教师以自主婚姻为主、初婚年龄适中、婚姻家庭满意度高、配偶文化程度普遍较高且对妻子工作支持力度大、生育理性化,说明在现代化浪潮中和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回族女教师的生存发展状况迅速改善,而这些又与“教育”密不可分。

在以收入为基础的生活状况方面,从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回族女教师家庭生活状况加以调查与分析看,宁夏回族女教师生存与发展状况良好,这主要体现于收入、住房、现代电子产品使用、家用小汽车拥有等各个方面。回族女教师较好的生活条件和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方式,是与民族教育发展提高历史密切相连的,真切反映出发展民族教育在改善与提高回族女性生活质量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同时,回族女教师的发展成长对推动民族教育又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在对三位回族女教师的“群体性”个案研究中,从通过对宁夏不同地域中成长起来的三位优秀回族基层女教师家庭背景、求学经历、艰难奋进、不懈努力、专业成长等方面的具体叙述与详细分析显示:党和国家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民族政策与民族教育政策,是回族优秀女教师得以成长发展的时代机遇;回族女性个体艰难奋进、不懈努力、自强不息,是回族优秀女教师得以成长发展的前提条件;回族女教师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在学习实践中勤于反思提高,是她们得以成长发展的必然要求。

在对宁夏回族女教师队伍中的一高学历女教师的个案研究中,可看出:部分具有高学历的回族女教师在义务教育还未普及和社会物质财富还不十分富裕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展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支持、社会的关爱与自身的持续不断的努力,而这一切又离不开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和政府所制定的民族教育政策。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回族女博士张爱琴老师就是回族女教师中具有高学历的一员,她的成长发展历程具有代表性,较为典型地反映出回族女教师独特的成长之路。

同时,问卷调查、个案研究也证明,回族女教师队伍中的许多人由于初始学历较低、专业化程度不高,再加之受到“男外女内”传统文化的影响,她们还在事业发展上依赖于丈夫与家庭的支持,自身发展的内部动力不足、外部条件也非十分优越。相反,部分优秀回族女教师的事业发展与工作业绩也证明,回族知识女性完全有能力承担社会角色,同时也有智慧去组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对于回族女教师的总体发展我们有以下思考:

从学历与专业能力情况看,回族女教师中的相当部分由于初始学历较低,再加之长时期从事基础教育,学历提高和专业发展受到较大制约,少数回族女教师面临着继续提高学历、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和忙于工作的挑战之中。

从发展角度看,回族女教师面临多重挑战。继续提高学历、能力和需要在家庭、学校、社会中扮演多种角色,使回族女教师面临着多重挑战。因此,回族女教师这一多重角色容易引发角色冲突,需要承受多重压力。

从教育与学校管理角度看,回族女教师队伍需要予以特殊关照。回族女教师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后培养起来的一支重要师资力量,但由于她们初始学历较低、部分人能力素质不高等特征,要求教育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在职培训、岗位锻炼、外出进修等多形式、多途径来提高,使她们在学业提高、专业发展、成就取得等方面不断进步,因为高水平的教师管理不仅要关注教师的基本生存状况,不仅要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事业成功,也要关注教师的内心体验和幸福指数。

从自身发展来看,回族女教师要树立自尊、自强、自立意识。从一般意义上讲,要实现女性人格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就必需增强女性自身的独立意识和自强意识:女性的独立意识和自强意识越强,她们就会越渴望经济的独立和社会地位的平等,自主创业及创业结果对她们的吸引力也就越大。因此,从回族女教师作为一个个体“人”的存在和发展,就必须确立女性的主体意识,“必须要确立女性的自然存在、社会存在、精神存在的统一。”

 

 

三、成果与影响

在中阿经贸论坛第二届年会即将召开之际,我们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宁夏回族女性教师发展现状研究》已经完成了近4万字的研究总报告和31万余字的口述实录书稿,本书稿将于20118月由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们之所以希望在这一特殊时段出版本书稿,一方面旨在通过中阿经贸论坛这个平台,展示在宁夏回族女教师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一线工作的风采,以期引起自治区与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生态发展薄弱环节的重视,从而制定相应的教育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旨在引起阿拉伯社会对中国回族地区教育发展现状的更多关注,从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生态的合理布局与发展传承提供必要的国际支持与援助。

宁夏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人口近6百万,其中回族人口 2百多万,占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被称为“中国的穆斯林省”。在这样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居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回族女童的教育、回族女性教师的培养,属于少数民族教育的最薄弱环节。农村回族女童入学率低,女学生少,成了宁夏教育中最大的难题,也直接影响到女教师的培养。农村女教师、特别是回族女教师少,又直接影响到回族女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成了制约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虽然与前些年相比,宁夏教育的确有了很大发展,但和中国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宁夏的女性教师队伍中,尤其是回族女教师队伍近些年成长迅速,但是关于宁夏回族女性教师发展现状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而关于回族女教师口述实录之类的书稿更是绝无仅有。

    首先,我们通过宁夏教育厅掌握了全区回族女教师的基本分布情况,并有针对性地筛选出了具有典型性的回族女教师的调查和访谈名单,书稿较集中地反映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生态环境的变化,反映了少数民族地区正在发展和逐渐崛起的教育历史进程,反映了回族女教师为宁夏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特别是为改变回族女童上学难所做出的特殊贡献,回族女教师口述实录是对以上问题最具有说服力的缩影。

其次,回族女教师每人都有一部催人泪下、可歌可泣可敬的成长经历,她们的成长经历也是宁夏教育发展进步生动、具体的活态例证;本书稿的主要亮点与创新之处在于,通过自述、口述实录、结合参阅回族女教师提供的成长日记、被采访的报道资料等,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座谈等方式,不仅宽视阈、多维度地反映少数民族教育生态环境的活态存在,更重要的是形成了来自回族女教师的第一手最新鲜的生活史、口述史,生动感人,具有极强的可读性。

第三,宁夏回族女童及女教师的成长一直被国际组织关注,不仅设有专门课题进行研究,而且具有相应的长期经济援助,自10多年前,日本早稻田大学教育学院的辛保敦子教授等每年都来追踪调研她们的变化发展状况,并设有专门课题进行研究。宋庆龄日本基金会、东京佐佐木莱昂斯俱乐部等国际友好人士, 10多年来也为促进宁夏的女童教育和回族女教师的培养,做出了很大努力。我们之所以关注回族女教师的现状,一方面希望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而稀缺的回族女性研究资料,另一方面也希望得到更多来自阿拉伯国家的国际关注与援助,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争取更多的发展机会与发展空间。

四、改进与完善

课题组虽从“面”“点”相结合上试图对回族女教师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从而描述她们的发展特征、现状存在、基本诉求及发展要求,但限于研究时间与研究水平,研究中得出的一些结论还是不能完全揭示这一群体的特征;同时,许多研究也是粗线条的,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与深化。具体讲,我们今后要继续予以研究和继续探讨的主要问题有:

回族女教师与回族男教师的不同点。

回族女教师与汉族女教师的不同点。

回族女教师在专业发展提高需求中的特殊性表现。

回族女教师作用发挥的机制创新。

回族女教师的幸福指数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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