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速优秀教师成长,培养和造就优秀学术群体,根据《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结合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开展第二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传达,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选拔数量和资助额度

““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文理科共34名。三年培养期内,文科每人资助培养经费4万元,理科每人资助培养经费6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原则上按照《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属以下情况者,不纳入第二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范围:

1)已入选国家和教育部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者;

2)已受聘云南省高校特聘教授者;

3)已受聘博士生导师者;

4)获“云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者;

5)无特殊原因,主持国家、省、校科研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结题或组织验收者;

 

6)现出国(境),或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6个月内尚不能返校履职者。

7)已经作为团队成员入选“学术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者,本人纳入建设团队进行培养,不再列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

1、候选培养对象申报推荐[200915(星期一)—223(星期一)]

符合《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填写《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1份,反映候选人工作业绩和成果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立项批准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要求装订成册),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论证后,于2009223日(星期一)下午600前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进行评议。

3、学校审批和结果公示

1)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审批。

 

2)学校批准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在校园网予以公布。

4、签约和经费拨付

学校与“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任务书,并拨付首批培养建设经费。

注:学校评议等相关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云南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

1、《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请在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或办公网络下载。

2、《云南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请在校园网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或办公网络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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