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城关第二小学宋艳华《创意教学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研究》课题研究员表
作者:宋元林 来源: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城关第二小学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7日 点击数:
会员(研究员)申请表
姓名 |
宋艳华 |
注册名 |
宋元林 |
贴照片处 |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72年7月 |
使用教材 |
人教版语文 人教版思品 | |||||||||||
|
790736354 |
邮箱 |
790736354qq.com |
联系电话 |
办公:6221304 | |||||||||||
移动:1598556872 | ||||||||||||||||
单位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城关第二小学 |
邮 编 |
557300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城关利南家园 | |||||||||||||||
职务 |
无 |
职称 |
中小学一级 |
学历 |
大专 |
学生人数 |
73 | |||||||||
参加过何种课题研究 |
无 |
发证单位 |
| |||||||||||||
写过何种论文 |
小学语文、小学思品 |
刊物登载或者证书发放单位 |
黔东南报 | |||||||||||||
何时何地由何人介绍加入我组? |
| |||||||||||||||
对我课题组和主持人有何种了解?是否真心向往实施创意法教育? |
答:非常了解,真心向往。 | |||||||||||||||
希望得到何种帮助? |
1、长期得到总课题组发送的资料 2、积极参与总课题组组织的活动(网上活动为主) 3、将创意法教育引进课堂 | |||||||||||||||
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注:本表意在了解申请人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请认真逐项如实填写。尽量填写完整,确实没有的项目写无。对随意填写者我会不予回复!
全国创意法教育研究总课题组
中国创意法教育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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