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答疑:创意法教育答疑

老师:

      您好!

      偶然看到您提出的“创意法教育”,很感兴趣,阅读了资料介绍和视频后,还是有几个问题,想向郭老师请教。

      其一,“创意法教育”是否与“因材施教”实质相同,只是换了个说法而已?

      其二,“最差即最优”是不是说“最差”的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最差,而形象思维能力最优?

      其三,“最差通过展示”,何为“展示”,是否可以看作是其特长的展示?

      其四,“最差发展为最优”,“最优”意思是什么-----成绩还是能力?

      其五,“创意思维(未来社会立足之本)”又包括那些内容?

      其六,“创意法教育”是面向应试教育,还是面向未来生活的实用技能?

      希望郭老师能拔冗指点迷津,将不胜感激.

      还有,现在还能否加入到您的子课题中?

      盼复!!!

 

您好!

来信看到,觉得您是认真思考了的。

现答复如下:

1、任何教育方法体系都必须与因材施教的实质相同,一切的建立都是为了突破这个难点。创意法教育更不能例外。

2、这个理解可以。但必须给最差和最优都打上引号。也就是说,这只是阶段性理解,终极含义是:学生之间无优差之分。优差平等,平等才有发展。教育最大的浪费,在于把学生之间的“差别”当成了“优差”。

3、初步理解为特长的展示是可以的,但还是过于肤浅,真正的理解是,“最差”中其实包含着“最优”。要展示的,也最难展示的是“最差”。具体到一节课,创意法教育是通过特殊教案来操作的。

4、是“最差”转化为“最优”,而不是“发展”,这个“最优”在某种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成绩和能力。反复转化的终极目的是平等,平等是教育的最高境界。平等才有自由,自由才有发展。

5、创意思维可以视作是一切思维的集合体。但内在排列的结构很不相同。在必要的条件下,右脑思维、形象思维、逆向思维,被排列到主要位置。

6、两者都不是。创意法教育是面向生活和人的教育。生活中如果需要应试,我们就面对它,生活如果需要实际技能,我们就不能回避。

真正的解疑是实施,目前创意法教育以总课题组为根据地,以稳定的课堂结构为实施手段,以总课题组网站这一严密的管理系统来实现对全国各子课题组的领导。如若真有志向,可以申报子课题,请参看申报和实施流程。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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