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段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周教体函[2009]23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段学校校本课程

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镇(街道)教委、区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推动校本课程尽快进入常态化的实施阶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文件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发展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满足每一位学生个性需要和兴趣为目的,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学校资源,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建设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校本课程。通过校本课程建设,补充国家和地方课程,探索优质教育途径,提升育人水平,推进全区教育特色化发展,创建周村教育的品牌。

二、工作目标

通过校本课程的建设,增强课程对学校的适应性,弥补国家课程地方性不强的情况;最大可能地提高学校和社区课程资源的利用率,使其为学生发展服务;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提高课程开发的能力;针对本校学生的兴趣和需要、教师的特长和爱好、学校传统和优势、当地社会的需求与发展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形成学校特色。

三、开发原则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学校在设计课程前,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需要、兴趣与经验,为学生全面而生动地发展提供课程保障。

民主参与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要充分体现人本思想,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学校要创造机会,鼓励师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参与课程建设。要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和家长的参与,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课程资源和课程特色培育,形成学校特色。

量力而行原则。有条件的学校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学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课程资源,努力把蕴藏于师生中的生活经验、特长、爱好转化课程资源,并进行独立开发和研究。条件尚不具备的,可选用、改编或几所学校联合开发。

四、开发类型

㈠直接选用

从国家或地方提供的课程项目清单(如《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地方课程选用指南》)中直接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项目;从其它图书资料中选用。

㈡校外引入。将外地或其他单位开发的课程项目引入自己的学校,作为自己的校本课程。

㈢自主开发

改编。国家课程的校本化改造;外地、外校引入项目的改造;学校自己开发项目的改进。

新编。所有的课程成分都是教师新开发的,不依赖现有的课程材料。

五、开发方式

教师自主开发——自下而上的开发。包括教师个人开发、教师小组合作开发两种。基本模式为:课程初次设置——学生意见反馈——教师自我反馈——课程二次设置——课程实施与评价——课程完善提高。

校本组织开发——自上而下的开发。一般由学校领导牵头,组织骨干教师参加。可以是教师首先提出开发设想,领导吸纳后形成开发意见,然后组织骨干教师集体开发;也可以是学校领导首先提出开发意见,骨干教师具体制定开发方案。

校际联合开发——

联合前提:办学思想接近,区域跨度小,资源可互补。

联合原则:权责分明,分工合作,双向交流。

联合方式:互补整合式,先各自单独开发,然后相互交流、互补整合;流线作业式,彼此分工开发课程计划中的某些部分,然后整合,共享成果;合并交叉式,联合单位人员合并在一起组成不同的开发小组,分担不同开发任务。

专家指导开发——可以聘请教科研机构的专家,可以与教科研机构联合,还可以考虑与外地先进单位联合,邀请指导或项目移植。

六、开发内容

基础性课程——与国家课程范围大致一致,由学科基础知识学科学习策略课程构成。

前者可以是国家课程内容的更新(改编、新编和拓编);也可以是结构改造包括学科知识分层教学、学科知识横向整合等)。

后者包括通用学习策略(注意、记忆、组织学习、精加工学习、元认知学习等策略)和学科学习策略(应用题解题策略、课外阅读策略、快速作文策略等)。

拓展性课程——目的是拓展学生生活,促进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包括保健、博知、怡情、励志、践行、探究六类。

保健——培养健身意识和健身习惯,教给健身知识,提高健身能力。如武术、足球、体操等。要重视活动方式多样化,活动参与大众化。

博知——目的是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如诗词鉴赏、名作欣赏、网页信息浏览、名胜古迹浏览等。

怡情——目的是愉悦性情,丰富情感体验。包括艺术怡情(音乐、美术、舞蹈、书法等),休闲怡情(摄影、垂钓、插花、集邮等)。

励志——激发热情,培养意志。包括成功案例分析、挫折调适、意志训练等。

践行——指广泛适应社会生活和工作的操作性强的实践课程。如电子制作、网页制作、新闻采访、环保调查、实验操作等实践操作性强的课程。

探究——即根据学生的爱好、特长和志向,围绕着一些有意义的主题,综合应用各学科的知识,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探索性课程。

创新性课程——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的,着力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开发创造潜能。包括两类:

学科深化课程。学科深化课程加深了学科知识的难度,重视学科知识的学术性和前沿性,拓宽了学生的学科知识。如学科知识竞赛辅导等。

创新实践课程。即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创造能力为目标的课程 。如科技发明、撰写学术小论文、创造技能培养、思维训练等。

七、开发程序

㈠需要与评估

  学校要通过问卷、访谈、观察等多种形式,调查和分析学生的发展需要、现代社会需求、学校发展需求;在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过程中,还要进行阶段性的调查和评估,不断改进和调整课程设置。

㈡价值论证

  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校的办学思想和特色,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类型、资源进行论证。

㈢目标确定

  在分析与研究需要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的审议,确定校本课程开发的总体目标,制订校本课程开发的大致结构。

㈣组织与实施

即学校为实施校本课程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按以下步骤进行:

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依据已确定的校本课程总目标与课程大致结构,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指南》。

教师自主申报课程,上交《课程简要》,由校本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汇编成《学生选修课程目标与课程介绍》并向全校学生公布。

⒊学生根据自己的志愿进行选课。选课人数达到30人,方许开课。

在上述基础之上,学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并交区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

教师在课程实施之前或过程中,编写自己所承担课程的《课程纲要讲义》。《课程纲要讲义》包括一般项目和具体方案两个基本部分。一般项目要简要地说明开课教师、课程性质或类型、教学材料、学习时限、适合对象等;具体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说明、考核评价说明等。

课程评价

学校根据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确立评价准则。应采用新课程所提倡的多种评价方式,对课程实施定期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评价、实施评价、学生学习评价、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评价和改进建议等。评价要贯穿在课程开发的各阶段。通过评价,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调整、修改校本课程的设计,以确保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和水平。

八、课程开设

㈠课时安排

⒈基本方式

集中式安排,即将所需课时集中在一个时段内安排完,可以是一两个星期只上某一课程,也可以是一两个月中每天的某一个时段。

分散式安排,即把所需课时分散到整个学期或学年中,每周固定安排1课时。

集中与分散结合弹性课时制

校本课程可与地方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综合使用

⒉应注意的问题

课时安排一定要具体,要确保落实到位,不能随便被替换或挪用;课时分配应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校本课时分配实际可能灵活安排;注意整体规划,整散结合,课内课外结合。

㈡开设方式

要体现学生的年龄特点。

小学1-2年级,根据儿童广泛的探究、操作与表现的兴趣,以游戏的形式设置丰富多样的活动课程,在参与性的综合学习中增加体验,培养兴趣,发现特长,避免过早的专门化教育。

小学3-5年级应开发基于学生兴趣和爱好、体现学校特色的课程,采用兴趣小组、主题单元活动等到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课程资源,为发展学生特长提供各种机会,避免进行单纯的技能训练。

中学要立足于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和学校发展目标,以选修课的方式,设置多样化的课程,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需要;开发序列化的课程,满足学生持续发展的需要。

九、校本课程的管理

㈠组织管理

为保障校本课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区教体局成立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王永奎同志任组长,督导室、基础教育科、教研室、电教站、图书代办站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实行科室分工负责制:基础教育科负责对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政策制定、宏观组织与协调;教研室负责校本课程开发的培训、审批、交流、检查和指导;电教站负责网络资源库的建立等相关工作;图书代办站负责相关教材的征订与发行工作;教育督导室负责督导评估。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校本课程开发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同时要成立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委员会一般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及家长代表和社区相关人士等人员构成。课程审议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审议学校课程开发过程中的重大决策,负责制订《校本课程开发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检查督导《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㈡计划管理

学校要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并在每学期实施前由教体局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区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两周内反馈审议结果。没有经过审议的校本课程开发方案,不得在学校中实施。每年6月份、12月份上旬为各校下学期校本课程开发申报和主管部门审议时间(见附表)。

㈢评价管理

区教体局把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评价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评估之中,对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学校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校本课程的管理与评价工作,重在对《课程纲要讲义》(教师开发的讲议材料)的评价、教师课程实施的评定,学生发展状况等的评价。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教学应纳入教师考核、评聘内容。

对学生发展状况的评价,要更多地采用作业或成果(作品)评价、过程评价等方式。防止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于偏重对知识与技能掌握的评价的倾向,一般不用考试的方法。

评价的结果,小学采取等级加评语,初中采取学分加评语的方式记录。每个初中生每学期要选学一门校本课程,完成规定课时的给予2个学分,成绩突出的最后奖励1个学分。把该项评价列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并作为学生评优树先的重要指标之一。

㈣制度保障

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校本课程的管理制度,以保证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课程申请与审议制度、教师工作量计算制度、教师岗位职责、课程评价制度、激励制度、课程建设档案制度等。各类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负责人要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㈤物质保障

对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应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学校要加强

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等设施的建设,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设备;要设立课程管理专项基金,用于课程实施与开发、教师培训、设备配置与对外交流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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