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职称评定

2009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学、学区、直属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20093月我们进行了职评指标核定、初评委调整和中学教师系列高评委专家库推荐人选工作,根据工作进程,现把职评工作程序、职评政策、有关工作要求、有关规定、评审工作纪律、有关职评材料报送安排和其它工作事项等通知如下:

一、职评工作程序

()学校职评工作程序

⒈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制定本单位职评工作方案。

根据《2008年关于做好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都要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初评委,学区所属各小学也都要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评工作推荐小组。结合这次初评委增补工作,学区所属各小学要按照文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并把两个小组的名单上报学区,由学区进行审批备案。

⒉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宣讲职评政策,公布指标,提出有关要求。

⒊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向学校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和职评申报材料。

⒋对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

⒌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做好讲课、述职等准备。

⒍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对申报人进行听课、评课。

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人员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各方面的情况。申报人员述职后,学校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⒏组织召开初评委会(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会),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申报人申报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听课评课情况、述职民主测评情况、单位和本人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在评审指标内确定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或初级职称通过人选,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⒐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5个工作日)。

⒑公示无异议后将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的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上报教委。

学区所属各小学将初、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的名单及其申报材料、学校推荐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选票等材料上报学区。

⒒学校要做好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选票

等职评工作过程文档材料的记录和保管。

() 学区职评工作程序

⒈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初评委,制定本学区职评工作方案。

⒉学区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向各校传达上级职评工作精神,布置职评工作,宣讲职评政策,提出有关要求。

⒊在学校职评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各校职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职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⒋审查、接收各校上报的所有职评材料。

⒌组织召开初评委会,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参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学区整体情况进行评审,确定初评委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或初级职称通过人选。

⒍将评审结果上报学区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5个工作日)。

⒏公示无异议后将中、高级职称推荐人选的名单及其申报材料上报教委。

⒐学区要做好初评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选票等职评工作过程文档材料

的记录和保管。

() 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由工人岗聘任到专技岗专业技术人员、本单位内职务变动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认定工作程序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教委职评工作程序

⒈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高级、中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考核组,制定职评工作方案。

⒉召开全委人事干部会议,布置职评工作,宣讲职评政策,提出工作要求。

⒊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对各单位进行职评指标核定。

⒋对各单位初评委增补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⒌在评审范围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根据评审条件对各单位上交的职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接收。

⒍教委组织区学科考核组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职评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教师人员进行考核答辩。

⒎教委组织召开中、高级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中、高级职称通过人选。

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⒐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备案。

二、职评有关政策

根据市人事局、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04]37号文件)和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就职评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学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本级教育教学任务。

(三)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中学教师职务学历及资历要求
  ①中学二级教师:A、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B、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②中学一级教师:A、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B、本科或专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中学一级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曾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
  ③中学高级教师: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B、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C、196111日前出生,具有专科毕业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8年。
  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以下简称“小评中高”):A、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B、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C、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20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A、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学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曾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5年;B、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累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10年,并现担任小学副校长及以上职务。
  2、小学教师职务学历及资历条件
  ①小学二级教师: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见习期满1年。
  ②小学一级教师:A、专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B、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取得小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
  ③小学高级教师:A、硕士研究生毕业;B、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1年;C、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小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曾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3年,并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3、外语水平要求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不含“小评中高”)外语水平要求及延长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的规定:

195511以后出生的申报人员,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

1999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C级合格证书和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5分以上者,可按照京人发〔200337号文件关于延长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其中“取得中级职称后考取的副高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评聘副高级职称时有效”的条款执行。

②对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但在中学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推荐、区县教委和区县人事局核准,可参加本年度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A、获得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
  B、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C、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D、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E、参加全国、市学科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得全国性奖励或市级论文二等奖以上奖励。

说明:

A、对于“在中学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长期”年限,不少于20年。

B关于参加当年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方面的要求

a、截止参加评审当年年底满48岁,符合外语降分条件的,外语成绩需取得15分(含)以上。

b、截止参加评审当年年底不满48岁,符合外语降分条件的,外语成绩需取得25分(含)以上。

C、“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系指区县或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其它综合性表彰称号,须经市人事局、市教委批准。

D、“区县级(含)以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仅限于“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

E、“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系指经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全国及省市使用的教材中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其中不少于一章(单元)的独立撰写者。

F、“全国、市学科评优活动”及“全国、市学科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系指:a、北京市教委发文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组织的学科评优或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一、二等奖;b、中国教育学会、北京市教育学会及其下设的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科评优或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一、二等奖;c、教育部、北京市及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北京市职业教育学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

③根据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文)精神,结合教委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A、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B、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4、计算机水平要求:
  196011及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须持有应用能力(水平)三个模块考试合格证。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3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在评聘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评聘中、高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①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③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④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1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四)班主任年限要求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评中高):取得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担任年级组长、副组长,团、队干部,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视同班主任岗位,按班主任年限计算。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的工作单位的教师,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不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

说明:“课外活动”系指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由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外教育教学活动。

(五)破格条件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学历、任职年限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获得下列奖项之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劳动模范、北京市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2、获北京市优秀教育教学成果特、一、二等奖;
  3、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

(六)课时要求

对于申报中、高级教师(不含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学科)的课时要求为参评年度前近3年内,每年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教研、科研、培训机构中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的人员所承担培训或进修课程的年平均周课时不少于4课时。

(七)教师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可以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累计计算”。

今年是“十一五”继续教育的第三年,职评继教材料要求上交:一是北京市教师“十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二是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开具的过去两年参评人员参加的“十一五”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八)德育、管理学科要求

参评德育学科的岗位范围为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导员,专职团、队辅导员,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主任、副校长。

参评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人员范围严格按照《条件》规定执行,行政、后勤、政工岗位的人员不纳入参评范围。

对申报德育、管理学科的教师,学校要听一节文化课,对申报德育学科的教师学校还要听一节主题班会。听课后学校要给予课后评价(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任职年限计算

2009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今年年底。

三、有关工作要求

()公示要求

根据京朝人字[2002]7号和朝教文[2002]18号《关于对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及推荐结果实行公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职评公示要求如下:

⒈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加强对职评公示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公示工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⒉公示内容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十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过的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公示。

此外,中、高级职称的推荐人选及初级职称的通过人选也要公示。

⒊公示期限

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每年度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推荐、通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5个工作日)。

⒋公示期有关问题的处理

  申报人所在单位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对待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和问

题,要做好记录,并进行认真审核,做出相应的处理。

  处理结果视情况(影响大小)要告知反映人或全体教师。

  要做好公示期内有关问题的文字材料的归档工作,要求材料详实,以便备

查。

④对没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如发生问题,经调查属实者,区教委职

改办对其申报不予受理。

(二)述职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职评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申报人员进行述职。

⒈述职范围

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述职。

⒉述职内容

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文化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各方面的情况。

⒊述职测评

申报人员述职后,单位要对其进行民主测评。

()考核答辩要求

⒈参评中学高级、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的有关人员应参加职评考核答辩。

⒉考核答辩主要考察参评人员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①考察专业素养、理论水平和解决教育教学疑难问题能力的状况。包括实践操作或解决疑难问题的科学性、准确性、可行性和实际效果。

②考察掌握与运用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和专业技能的状况。包括对现在和多年任教或从事德育工作、管理工作的专业基础知识、大纲、课程标准、教材的精通程度及掌握深度,对其它相关专业知识或大纲、课程标准、教材掌握的程度,本人能担任各年级本学科教学或德育、管理工作的情况。

③考察相应的学科教科研能力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反思总结的状况。包括对教育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发现与研讨的能力,开展教科研的成果及创新的程度,指导他人和组织教科研活动的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要求

在相近专业工作岗位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在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具备现岗位的任职资格。

四、有关规定

学校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在评审推荐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职评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推荐。

⒈教师申报后,学校要对申报人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考核是否称职,是否具备相应职务所要求的能力水平,教师资格证、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班主任年限、课时、继续教育、参评学科的岗位范围等是否符合评审规定。

⒉评审工作要以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历年的考核为基础,全面衡量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就。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要处以公心、排除人为因素,坚持标准,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

⒊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要全面、准确掌握评审标准。评委会(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要认真充分地讨论,尤其对有较大意见分歧的,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转入最后评议审定。

⒋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人员出席才能召开。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由副主任委员主持。

⒌评审工作要贯彻“民主、公正”的原则,不能个别人说了算。评审工作要采取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讨论、投票的方式,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才能推荐参加评审。

⒍评定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现场对所有申报人一次完成投票,不能预投票、补投票,也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监票人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后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人员同意方能通过。表决票学校要归档妥善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⒎宣布表决结果后,初评委(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工作人员应认真填写“评审工作会议纪要”,“纪要”要有到会全体委员的签字。

五、评审工作纪律

()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于伪造学历、资历、奖励或伪造各种考试成绩、或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一经查实,在评审前发现的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后发现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收回证书。

()各级行政领导不得干预评委会的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也不得干预基层单位的推荐工作。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评审工作的人员,本人或其亲属在评审当年要求晋升高一级职务的不得参与本单位评审工作,本人应事先向评委会(包括职评工作推荐小组)声明,进行主动回避(全程回避)。

六、有关职评材料报送安排

()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今年职评申报表继续使用新表,除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科的填报《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教育教学管理)外,申报其他学科的都用《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申报表从朝阳教委网(www.bjchyedu.cn/)上下载,可直接输入填写,要求双面打印。

()关于破格申报

本人需写破格申请,填报《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见附件3),并同时提交学历、职称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⒈收破格材料时间、地点

5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地点:区教委人事科515

⒉上报材料

①本人破格申请1份

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1式3

③学历、职称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破格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4)1份及其电子版(交U盘)

()关于外语降分申报

本人需写外语降分申请,填报《参加当年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审核表》(见附件5),并同时提交外语成绩通知单、学历、职称及符合外语降分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⒈收外语降分材料时间、地点

5月6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

地点:区教委人事科515

⒉上报材料

①本人外语降分申请1份

②《参加当年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审核表》1式3

③外语成绩通知单、学历、职称及符合外语降分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④外语降分申报人员名册(见附件6)1份及其电子版(交U盘)

外语降分材料与破格材料一起收。

()评审、考核答辩费

⒈中学高级:280/  

⒉中学一级:120/  

⒊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240/

()参评中、高级教师职务需要报送的材料

⒈单位报送材料

①填报《2009年申报教师职务名册表》1份(见附件1)。

②《2009年申报教师职务名册表》的电子版(交U盘、用Excel电子表格格式,按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顺序分别录入)。

③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的规格:长34厘米,宽24厘米,竖式带加墙,背面有拉线)。档案袋封面贴《参评中、高级职称报送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档案袋封面要写申报人的单位、姓名、申报级别、申报学科、联系电话、单位签到编号。所交材料必须用A4纸,并按顺序排列,统一装袋。

④评审费

⒉个人上报材料

申报人员上报材料

①《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②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及现职务《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原件

③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本人的代表作(含著作、论文、教材、经验总结等)任意选一至两篇各2份

④学校初评委听课的教案及课后自评各1

⑤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⑥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北京市教师“十五”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参加“十一五”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各1份

⑧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申报中学高级近五年、申报中学一级近四年、申报小学或幼儿园高级近五年履职期间考核表。

⑩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⑾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自我分析、自我评价千字文1份(中学高级需要交)

⑿外语合格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中学高级需要交)

⒀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无误后,复印件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转系列人员上报材料

同申报人员上报材料。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500

 

6月1  (星期一)

教委所属幼儿园

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企事业和街乡幼儿园

教委5层  第十会议室

 

6月2   (星期二)

教委所属直属小学和直属单位、    朝阳区人才

新源里中学组

6月3  (星期三)

化大附中组

三里屯一中组

6月4  (星期四)

十七中组

高家园中学组

6月5  (星期五)

大望路中学组

八里庄学区组

6月9  (星期二)

管庄学区组

整理材料

 

七、其它工作事项

()初级职称的考核聘任

三月----五月:按照职评工作程序进行考核。

六月----七月: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定级后,本人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按岗位需要和《资格条件》规定,根据考核结果直接聘任相应教师职务(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同时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

九月: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表》,并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转正表和聘任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到教委人事科进行审核备案。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核定及职务聘任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后,教委人事科在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进行职称核定,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与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职称核定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⒈《教师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其相应的入档材料;

⒉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后,在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聘任并在教委人事科进行备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其相应的入档材料;

⒉聘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由工人岗聘任到专技岗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由工人岗聘任到专技岗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后,在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聘任并在教委人事科进行备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⒈《教师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其相应的入档材料;

⒉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由工人岗聘任到专技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本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的聘任

本单位内职务变动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考核后,在其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聘任并在教委人事科进行备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备案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⒈《教师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其相应的入档材料;

⒉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原件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⒊《本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聘任备案表》。

()职评备案

⒈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区、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备案,核发任职资格证书。

⒉市人事局进行备案审查,重点审查的内容为:

①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与申报系列是否一致;

②申报人是否符合评审条件;

③评审结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④单位所聘高、中级职务是否在下达的职务数额内或结构比例内。

⒊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表明持证人已达到资格证书中所注明专业和职务档次要求的水平,可作为单位聘任其相应职务的依据。证书上贴二寸正面免冠照片,高级证书照片上加盖市人事局钢印,中级、初级证书照片上加盖区人事局钢印。单位对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聘任,签订聘任协议书并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⒋遗失证书申请补发,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报区教委人事科统一办理。

 

附件:(压缩包:下载一次运行即可)

1、《2009年申报(     )教师职务名册》

2、《参评中、高级职称报送材料明细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

4、破格申报人员名册

5、《参加当年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审核表》

6、外语降分申报人员名册

7、《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教育教学管理)

8、《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9、《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10、《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11、《“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12、《由工人岗聘任到专技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备案表》

13、《本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聘任备案表》

 

                                    朝阳区教委人事科

                           二○○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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