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报告:重点中学学校管理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实现课堂教学管理过程从“以教师为主”到“以学生为主”的转变,构建“课堂教学自主学习和谐模式”。使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以学论教,使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挥。
3、实现班集体管理从“管理型”到“自治型”的转变,让学生在健康的集体舆论和和谐舒畅的心理气氛中通过多种多样的人际交往、丰富多彩的自觉的主动活动创设一个友善、民主、平等、互相理解、互相进取的班集体,使每个学生个性获得健全、充分、全面的发展,使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得到充分培养和发挥。
(二)假设
教育是一个系统,通过对系统的诸要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就能形成和谐、高效的运转状态,发挥最佳功能。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这一目的的实现与否,依赖于教育自身是否和谐。很难设想,在异化、扭曲的教育活动中,学生能得到身心和谐、全面发展。因此,我们认为,只要依据素质教育的理念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调整、优化教育过程中的诸要素,创设和谐教育的氛围、策略、方法,就能使学生自主、和谐、全面的发展,达到育人的目标。
(三)若干概念的界定与阐释
在本研究中,涉及到诸多命题和概念:
1、和谐与和谐教育
和谐(harmony)原属美学范畴,指事物或现象各方面的协调、配合与多样性的统一。现实本身的合乎规律的过程是艺术中的和谐的本源。
在哲学上,和谐是真善美的统一,是事物存在的最佳表现形态,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点。(《文史哲百科大词典》,第480页)。
现代心理学认为:和谐是“美好事物的基本特征之一,指事物和现象各个方面完美的配合、协调和多样中的统一,在心理机制上使人愉快、满足,并唤起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谐不是事物各个部分外在的联合在人感知中的印迹,而是它们基于本质联系的内外统一和相互渗透,通过感知在人的情感和理智中产生的一种积极反映。”(《心理学大词典》,第265页)因此,和谐属于人在心理上的一种体验。根据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和谐”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事物各要素之间的和谐,使该事物能表现出最美好的外显形态;二是该事物作用于他事物时,能引起后者产生积极的反映。
由此,我们可以对“和谐教育”进行如下界定与阐释:
首先,组成学校教育的各要素之间应该是和谐的。在师生关系,学校、家庭、社会关系,各育之间,乃至教学过程中诸种方法、手段的运用等等都应该呈现出协调、配合与多样性的统一。这样一种和谐的教育无疑能使学生产生愉悦、热爱,从而自觉、积极地进入到学习状态中去。
其次,也是更重要的,促进教育主体——学生的全面、主动、和谐的发展。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充满自信,主动投入,自主选择适合于自己的学习方法,发展方向,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同时,也使自己的个性特长得到了优化发展。
总之,尊重、和谐、人和教育就是真善美统一的教育境界,正是对这种境界的追求,促使我们进行了长达多年的研究与实践。
2、教育模式
模式,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模式,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思考、研究问题的科学方法,即通过分析主要矛盾,认识事物的基本特征。
教育模式,则是依据教育理论的指导和教育实践经验的概括,将客观事物的原型抽象为认识论上的模式。并通过对模式的研究,获得对客观事物原型的更本质、更深刻的认识,从而对教育过程的组织方式做出调整与优化。
无论是从样式还是方法的角度理解模式,它总是一个有结构的、各要素间存在功能联系的系统整体。因此,当我们研究和谐教育模式构建时,对学校教育的各个构成要素和相互关系做出抽象,为求整体结构的优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和谐教育模式的构建过程实质上是学校教育整体改革的过程。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研究没有局限在教学领域,没有局限在校园范围内,而是涉及学校、课堂、学科和班级等各个方面。
3、主体性与自主发展
就本研究的指向而言,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和谐教育模式的构建上。换言之,我们构建一个和谐教育的模式,乃是为了使学生得到自主、和谐、全面的发展。这也体现了素质教育强调学生主体性的要义。
关于主体性、自主性的论述,屡见于报刊,在此不再赘述。就本研究而言,我们所强调的主体性、自主发展是指:
(1)把学生作为学校教育的重心,根据教育任务和内容,灵活多样地变换教育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积极地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组织、管理,在生动活泼的状态中主动学习。
(2)形成民主、合作与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氛围,充分尊重学生,允许、鼓励学生大胆求异,积极探索,自主学习。
(3)在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同时,也要求教师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师生相互配合,产生教育教学的最佳效益。
因此,我们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并不否认教师的主导作用;我们强调要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但并否认按照认知规律与社会规范,进行正确、适时的引导,以免学生的自主发展陷入盲目性。
(四)、具体目标:
1、学校发展目标:突出“人化”教育,以人为本、以生为本,实现综合效益成倍增长,办学水平更加提高,凝聚力和亲和力大大增强,营造出团结、和谐、乐观、奋进的内部环境和友好、协调、互利、互谅的外部环境,形成“学生成长、家长放心、社会满意、校友扬眉”的浓厚氛围,创建以良好的师生关系为核心的现代学校文化,以建设高品位、有特色、现代化的高级中学努力目标。
2、学生发展目标:德、心、智、体、美、劳协调发展,学生个体健康成长,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深厚的传统文化知识、健康的心理人格、高超的现代生存技能。
3、教师发展目标:人格健全、业务精良、一专多能、成长迅速。
三、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一)本课题的最大特点:高扬“以人为本”的价值理想。具体如下:
1、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但是,应该辩证地看待和谐。即和谐并不是指划一、整齐,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变化发展之中,而且这种发展变化统统是不规则的、不确定的、非线性的。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和谐应该是整体与个别、动与静、有序与无序、平衡与不平衡的统一,在事物的发展变化中体现和谐。教育也同样如此,总有两类因素影响着教育工作:一类是确定性因素影响着教育工作,另一类是不确定性因素。这两类因素的交织就使教育工作出现波动现象。教育工作是复杂多样的,又是有针对性的。实施和谐教育就是要处理好教育工作过程中的若干对矛盾,使它们达到辩证的统一,即和谐的状态。而教育的作用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和谐、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发展不是平均发展,是人各个因素之间的和谐、有序地发展。人的片面发展突出表现在人的某些方面得到了发展,同时又压抑、束缚了另一些方面的发展,也就形成了发展的不和谐。和谐教育就是在和谐的环境下,采用和谐的方式,使人得到和谐的发展。
2、素质教育的理念
素质教育追求的是受教育者人格全面和谐发展,使他们能主动适应并创造未来社会。主体性、主动性、自主性、全面性等等都体现了素质教育这一本质属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又提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对素质教育的理念做了进一步提升。毫无疑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形式确立的素质教育理念已在为我国教育改革的政策性依据,规定着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走向。在构建和谐教育模式并进行理论建构时,也应充分吸取这些理念,使本校的研究与全国的教育改革走向相吻合。
3、传统和谐教育思想的合理内核
从古希腊的现代,许多思想家、教育家提出了和谐教育的思想,继承、吸取其中的合理内核,注入时代的内涵,将会使我们的研究起点更高。如卢梭的教育顺应自然,发展儿童潜力;裴斯泰洛齐关于和谐发展的途径、教育方法等等论述。尤其是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和谐教育思想。苏霍姆林斯基提出:“学校教育的理想是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社会进步的积极参与者”。“所谓和谐的教育,就是把人的活动的两种职能配合起来,使两者得到平衡:一种职能是认识和理解客观世界,另一种职能就是人的自我表现。”为此,他提出了实现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的基本主张:(1)“全面”和“和谐”不可分割。简言之,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需要和谐的教育;没有和谐发展,也就不能实现全面发展。(2)多方面的教育相互配合,这是和谐的、整体统一的教育的具体体现。(3)个性发展要与社会需要相适应。在保证学生个性充分发展的同时,发现其倾向并引导他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只有这样才是最终发展他的真正的个性。(4)让学生拥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实现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5)尊重学生,尊重自我教育。
(二)模式特点
根据上述理论依据,我们在构建模式对该模式的理论特点进行了抽象,并以此来指导我们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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