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志创意法教育基本原理
第三章:教师运用创意法——树立
“最差即最优”的全新学生观
第一节:创意法教育的学生观
创意法教育体系,提出了“最差即最优”的平等教育理念。废除了优生和差生的概念。认为一般意义上的优生和差生实际上是两种不同思维的学生。前者为左脑思维型学生,后者为右脑思维型学生。教育的关键在于对不同思维的学生进行转化。前者向右脑思维发展,后者向左脑思维发展。
我们所说的教师可以是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教师要滴了眼药水才可以走进课堂”。创意法教育以“创意法”为教育方法,要求“教师教得有创意”。建立“最差的学生就是最优的学生,反之亦然”的全新学生观。这种全新,不是猎奇,而是追求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平等。
在一般化的教育活动中,教师的教育方法往往带有一定的习惯性。眼光就如跷跷板故事中那位“老眼昏花之人”。教师习惯于把学生分为“优生”和“差生”,习惯于接受学生的“优点”,而对“缺点”不能容忍。原以为这样做可以让“优生”更“优”,“差生”提高,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实际上却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一般教育中的“优生”和“差生”是怎样形成的呢?教育者们心中早就制定了一项标准,这个标准其实只是一种习惯。就如跷跷板故事中那个老头一样,习惯于从最靠近自己的一端去观察事物。然后妄加评论。谁适合这个标准,那就是“优生”,不适合这个标准,自然就是“差生”了。实际上任何事物除开标准,还有诸多的内涵,用标准去衡量众多事物,何其狭隘!“据说,那个老头在城里当起了鞋贩子。用鞋贩子来形容这些这些教育者,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当顾客穿上他的鞋合脚时,他就高兴,誉其为优,当顾客不合脚时,他就不高兴,免不了要骂人家有点“宝”。生意哪里做得成?当然现在的鞋贩子也不会轻易去贬低人家,一般教育者充其量只算个“没有修养的鞋贩子”。——他从‘乡里’来,‘老眼昏花’”。这段话可以说是跷跷板故事的后续剖析了。
而创意法教育认为,对于一个学生的短处,换一个角度来看,必定是他的长处,对于一个学生的长处,换一个角度来看,必定是他的短处。关键在于你必须找到那个特殊的角度。就像跷跷板,从一头看,我们可以誉其为高,与此同时,从另一头来看,我们可以斥其为低。实际上无所谓高和低。所以学生没有“优”、“差”之分。另外,学生的“优点”重要,“缺点”同样重要。也就是说,换一个角度去看学生的缺点,必定可以视为优点。关键在于你愿不愿意换角度。例如,有一个这样的学生,经查他的学习档案,他是最差的学生,在作文中他分不清“里”和“你”,几乎一句话都不通。但老师经过“研究”,终于“破译”出了这样的句子:“有的雪花喜欢褐色,它就落在瓦片上,有的喜欢青灰色,它就落在水泥地上……”后来,这几句话登在班报第一条。以后他的学习兴趣高涨,作文得过市级奖励。由于他根本学不会作文之法,所以他写的全是自己的话,但往往来得极具个性,让人过目不忘。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缺点”不仅可以视为“优点”,而且很有“创意”。也就是说“最差的学生就是最优的学生”。相反,“优学生”的作文却往往“标准化”,无个性,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最优的学生就是最差的学生”。那么,评价一个学生,我们可以说他既是优生也是差生,作一种双向评价。实际上,就废除了优生和差生的概念。
那么,到底学生有没有“优”、“差”之分呢?
我们的回答是:学生有相对的“优差”之分,没有绝对的“优差”之分。学生个体之间,体现为一种“差别”。当前教育最大的错误在于,把“差别”当成了“差”。
有五种目前最先进的教育仍然需要批判:
1、“鼓励”教育。
这种教育的切入点仍旧是个体之间的“不等”,说白了就是对那些差生“开恩”,给他们一定的“优惠政策”,让他们提高学习兴趣。但可想而知,在“低人一等”的前提下,面对“施舍”,“差生”兴趣到底能提到多高呢?有没有见过“叫花子”胸怀大志的?与其说是鼓励,还不如说是打击。而创意法教育从“创意潜能相等”为切入点,视人人平等为与生俱来的事,人人有自信已是必然。
2、“赏识”教育。
这种教育是一种很“糊涂”的教育。通常的调子是说什么“孩子,我相信你是最棒的!”但为什么是“最棒的”,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样说下去,无异于“招摇撞骗”。“孩子”最终是不会相信的,即使相信了,盲目地以为自己是最棒的,其实是“夜郎自大”,轻则“招人耻笑”,重则“亡国”。而创意法教育采用科学的视角,能很有力地剖析个人缺点中所包含的“过人之处”。通常的论调可以仿造诸如“只有我有,气死你”之类的句子。当然同时也会认识到“只有他有,我被气死”的另一现实。
3、“发现闪光点”的教育。
这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教育。言下之意为,“差生”们一无是处,只能靠“淘金”一样去发现“闪光点”了。与其说是“救人”,不如说是“杀人”。请问,谁愿意作为一无是处的“差生”去被“老爷”们“发现闪光点”呢?创意法教育认为,个人成材的可能性是相等的,即使不成材个人的创意潜能也是相等的。即使是“猪孩”和“狼孩”也与正常人相等,这是科学证明了的人的自然属性。天生他材必有用,何必要“劳老爷们戴上放大镜去发现”呢?至于为什么有的人没有成材,“猪孩”和“狼孩”的成长环境,就是最好的说明。——如果我们给予的只是“猪孩”和“狼孩”的成长环境,叫他们如何成材?
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的平等教育。
持这种观点的算是最“伟大”的教育者了。这种观点表面上容易与创意法教育观点相混淆,其实相差“万里”。如果用那些教育者的思维来看,有的学生必定“一无是处”,哪有什么“优点”呢,说他有“优点”,不过是体现自己的“伟大”。同样用他们的思维来看,有的学生必定“十全十美”,说他们有“缺点”,不过是“一时之气”——比方说该学生某次在言语上冲撞了自己。
5、“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教育。
这句话本来说得不假,问题在于每个行业的人员都需要发展自己的思维,而从事非知识分子工作的人,读书时多半是一种“差”的思维,而这种思维没有得到和标准化思维同等的地位。没有得到健康的发展。出了状元的,实际上只是一般教育扼杀后留下的幸存者。悲哉!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只有思维上的平等才会是真正的平等。平等才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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