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高校教师课题:城市化进程问题研究课题申报



      就业困难多。宁波市失地农民走进城市后,面对的不仅仅是生活负担重的压力,就业困难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失地农民在就业时面对着二方面的困难,一是劳动力市场不统一,就业信息不充分,就业机会并没有完全开放,许多行业对农民采取限制和歧视的做法。城市现行的就业政策一直是为解决城市市民的就业设计的,偏向于城市居民。城市居民的就业往往关系到城市的稳定,体现地方领导的政绩,因而农村居民到城市就业一直不被允许,往往借整顿市场管理之名驱逐农民工人。在失地农民转为城市居民的同时,现行就业政策没有能够与时俱进,改变以往偏向即得利益群体的做法,造成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不统一,就业信息不充分,即使有适合失地农民的工作也因为信息不畅而无法及时就业。二是自身因素的制约。自身素质低,没有技术,失地农民就业没有太多的优势。目前,就业的压力极其严重。许多大学生都已经降低了就业的要求,有的甚至与普通的工人竞争,间接缩小了进城农民的就业空间。进城农民在城市劳务型与服务型行业并不具有特别的优势,他们还要面对众多外地民工的竞争力。有调查研究表明,失地农民进城后在工作竞争中对比外地民工处于劣势。
     
待遇优惠少。失地农民市民化无论从狭义还是从广义来理解,都包含获得城市户口和依附在这个身份上的各种权利,但事实上却由于政策的滞后,失地进城农民在权利获得方面根本不能与城市居民相提并论,他们要为这些权利的缺失支付更多的进城成本。据调查表明,以下方面是进城农民最关心的待遇。一是对失地农民就业不应该再采取限制和歧视的做法,要求公平竞争、平等的工作条件、平等支付工资。现有的情况是进城农民在受到就业歧视的同时,干着城市市民不愿意干的脏、累、险活,还要冒着领不到工资的风险。进城农民自身的身份不仅影响了自身权利的获得,还影响到下一代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法律的规定,进城农民的子女应该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种平等权利包括,入学机会平等、入学条件平等,挑选就读学校的权利平等、交纳的费用平等。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进城农民子女读书遭遇了就学难、交费高、学校歧视等不公平待遇。住在城市是农民市民化的必要条件,进城农民中稍微富裕一点的想买房也受到户籍制约,没有城市户口不能贷款。长期以来,宁波市的社会保障只涉及到城市居民,大多数进城农民在短时间内不可能享受到同等待遇。
     
心理压力大。失地农民进城的成本过高不仅是有形的成本还包括无形成本,相比长期在城市生活的市民,进城后的失地农民要承担更多的心理压力。失地农民心理压力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为外界城市市民的观念压力。在以往的报道中,农民负面的形象较多。他们进入城市后必然要受到同为城市居民———市民的另眼相看,在行动上与心理上要承受更多的压力。另一为失地农民对自身生活预期的压力。据本课题组在宁波的调查显示,对于城市生活状况变好的预期仅为27.%,认为自己能够适应城市生活的仅为63.8%。山东垦利某地区的农民在走进城市后就发生过失地农民因为生活成本过高,城市生活的心理压力过大,村委会决定高价回购已经出卖的土地的事件。失地农民在进城前后的利益比较发现,进城的成本过高。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他们不能承担过高的成本,这部分失地农民走进城市,市民化的第一步就显得特别困难,这也是市民化进程开始的瓶颈问题。
      2.
宁波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生活的困难。
     
如果说成本过高是制约一部分失地农民市民化的主要原因,那么融入城市生活,成为一个真正的市民则是另一大困难。从社会学角色理论的视角来看,从农民转为市民有一个角色转换的过程,失地农民在进城后角色转换过程中会遇到角色不清与角色中断两种问题。所谓角色不清是指失地农民在进入城市以后对于市民这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不知道市民这一角色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角色中断指失地农民在他原来的农民角色和进入城市以后的市民角色这两个角色之间发生了前后矛盾的现象。农民角色与市民角色之间相差太远,角色转换的难度大。如果失地农民不能顺利的完成这种角色转换,最终会造成市民角色扮演的失败,影响失地农民的市民化。造成失地农民角色转换、融入上的困难是内外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内在因素主要是心理、个人素质问题;外在因素则是社区差异与生活方式的不同。
     
1)心理意识的影响。一部分宁波市失地农民在从农村社区走进城市社区以后还会对角色转换产生心理抵触情绪,融入社区困难。这部分失地农民即有实力走进城市,也有想搬迁到城市的愿望,但个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较大。这部分失地农民对于农村的生活方式比较认同,但又不习惯农村社区生活的某些方式,他们希望过上那种游离于两个社区之间的生活。同时他们乡土观念较强,怀旧心理严重,不能向前看,总觉得自己原始生活的地方是比较好的选择,这是一种小农思想的误导。一般情况下,他们不容易融入城市社区的生活,市民化较难。
     
2)自身素质的影响。宁波市失地农民角色转换的成败与否还与个人自身的适应能力有关。这部分失地农民困难则是自己对角色的理解不清造成的困难,农民角色于市民角色是两个绝然不同的角色。市民角色是市民社会地位的外在表现,有其相应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人们在心中对其有约定俗成的行为期待。而部分失地农民由于个人能力和文化水平的差异,不能准确把握市民角色的内涵,对于市民角色的行为实践不成功,在日常生活中体现更多的是农民角色形象。农民能否变市民,乡下人能否成为城里人,还取决于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和能力的整体素质状况。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邵金菊对鄞洲区失地农民拆迁安置小区东裕社区的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农民中,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水平的占38.4%,中学文化水平的占297%,高中水平的只占24%,大专以上的仅占7.9%。事实证明,进城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取得市民资格的重要条件,决定着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成功率。整体素质高的农民,进城后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容易取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又容易融入市民社会,得到市民认同,容易取得市民资格。许多调查显示,现进城农民,年龄一般低于劳动人口的平均水平,绝大部分集中在20-35岁之间,受教育的程度也高于农村平均水平,大多数为初中以上。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在其家乡处于中上等水平,这也充分说明了农民的整体素质对进城就业乃至最终实现市民化的重要性。农民的整体素质是确保其在城市长久安身立业的本钱,农民整体素质越高,进入城市就业机会越多,成为市民可能性越大。     
     
3)日常生活方式的转换滞后入乡随俗,进入新的环境生活方式也应该有所改变,但已有的调查表明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并没有能够很好的完成生活方式的转换。从农民生存、发展的角度来看,农民生活方式的转换包括劳动生活方式、消费生活方式、闲暇生活方式、交往生活方式、家庭生活方式的转化。失地农民劳动生活方式由以前的事到从事非农职业(有的失地农民没有职业安排),转换上的不适应。消费生活方式停留在原来农村的消费生活方式,穿着打扮农村化,一日三餐全部吃饭等农村习俗。闲暇生活方式习惯性的打麻将,看电视,不愿意参与到社区生活中去,不习惯城市人的娱乐方式,以老年人为多。农村的社会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与地缘为主,业缘为辅,而城市社区的交往方式更多的是以业缘为主。有的农民进城后,还保留着农村的家庭生活方式,养猪、养鸡等,用房子堆放垃圾,收购废品,洗的衣服随便晾晒等。这些与城市生活方式不相符的做法都是农民融入城市过程中的生活方式转换上的困难。如果不能够进行这方面的转化,失地农民进城只是形式上而已。
     
4)对社区差异的适应慢失地农民进入城市以后还可能遇到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差距导致的问题———文化震惊(CultureShock)。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社区,相比农村社区,城市社区有几个主要特点是进城农民不能适应的:城市社会关系具有匿名性与非人情性,城市社区理论上人与人的联系交往多,但由于精力时间有限,多次相遇的机会较少,因而城市居民对人一般较为冷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以事为本。初到城市,失地农民往往不能适应。城市社会文化世俗化。目前城市居民以个人为中心的价值观得到进一步强化,对于与己无关的人或事,一般不做反应,或表现冷淡,对社会表现疏离感。而农民对于他人一般较为热情,对社会事务较关心,在城市表现出来反而往往不会受到太多的欢迎。城市生活方式的快节奏也是对他们的一种挑战。在农村,农民保持生活快节奏只有特定的几个时期:而城市生活全年保持生活的快节奏,精神压力大,农民短时间内也很难适应。
     
五、农民市民化的途径与政策建议
      1
.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改变观念,从战略高度认识到农民市民化的重要性。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推进农民市民化的前提。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进城农民进行现代观念、文明准则和城市意识教育,引导农民破除小富即安、小打小闹的小农经济思想,树立进城干大事业、求大发展的创业精神;破除封闭保守、急功近利思想,树立开放兼容、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破除随心所欲、自由散漫的思想,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破除陈规陋习,树立体现城市文明的规则意识、交通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城市人际关系意识、城市公共生活意识、城市文化意识等等,使思想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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